清华名苑商铺招租公告
招租人:
(略)
一、项目名称:
(略)
1.位置:
(略)清华名
(略)大门西侧第1-2间,该房屋上2间、下2间,一二层连体约170㎡。大门西最南侧1间,该房屋1间一层约30㎡。
2.建筑面积:共计约200㎡。
3.用途:用于商业经营。
4.现状出租,资产所有权无争议。
二、招租起始价及保证金:
1.招租起租价:每年
(略)。
2.招租保证金:
(略),(中标可抵租房保证金,不中标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无故不参加竞租者,保证金不退;在招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围标、串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打击,保证金不退。
单位:
(略)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蚌埠固镇支行
(略):
(略)(略)
三、招租年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招租方式:
(略)
四、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至1月8日(工作日)下午17:30止。凭缴竞租保证金银行回单,
(略)财务部确认款项到账后报名有效。
五、开标时间:2024年1月9日上午10:30
(略)会议室。
六、报名地点:
(略)
联系人:
(略)
七、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略)
2.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租人将现场对竞租人报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后方可参加竞租。
3.承租人报名时,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法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
八、承租要求:
1.承租人按指定用途使用房屋,
(略)的管理,保证房屋内卫生、整洁,确保门前卫生三包;按照消防部门、环保部门
(略)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不得以噪音、油烟等方式:
(略)
2.水电费由承租人自理。
3.实行租房保证金制度。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指定账户一次性转入承租保证金贰仟元人民币(¥:2000.00元),乙方逾期不交房租,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缴纳的承租保证金。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在乙方向甲方返还房屋,并结清所欠各项费用后(包括但不限租金、水电费、物业费及相关设施损害赔偿金),甲方应将承租保证金在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
4.承租人必须守法经营。承租人在承租期间需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必须经招租人书面同意且招租人不予补偿,承租人装饰装修不得破坏房屋整体结构。承租期满后,承租人不得自行拆除。
5.承租期间,若遇国家大型建设、城市改造、政府征用、拆迁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原因,租赁合同立即终止,租赁方无条件搬出,招租人对承租人承租期间的装修、装饰不予补偿。
6.竞租者取得使用权后七天之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一年租金,以后租金一年一付,每年租金按合同约定办理。
7.竟租者同等条件下,原租户具有优先承租权。
8.如果多人报名,价高者得。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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