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决定
(略)范围内开展青年就业见习招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
(略)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具体岗位工作。
3.符合招募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三)招募就业见习人数
计划公开招募就业见习岗位人数40名。具体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
(略)2024年第一批青年就业见习招募岗位表》(附件)。
二、就业见习时间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由见习单位:
(略)
四、招募流程
(一)招募时间:2024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
(二)招募地点:
(略)
附件:
(略)2024年第一批就业见习岗位表.xls
(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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