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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主楼六楼西侧平台地面防水工程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4-04-11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隆信”)受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主楼六楼西侧平台地面防水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谈判。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主楼六楼西侧平台地面防水工程

2)项目编号:DTQRMFY-(2024)竞字第002号

3)项目内容:本次采购为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主楼六楼西侧平台地面防水工程,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4)采购预算:155214.7元。谈判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谈判响应处理。

(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谈判。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谈判。

(7)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2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或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无

3谈判文件的购买(没有登记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地点: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京口区清河路合山居1栋门面房103)

时间:公告之日起2024年416日,每日北京时间9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朱高                联系方式:13906109896(微信号) 

注:1)本套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040889092001360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北门支行

2)接受现场或微信报名;

(3)本项目采用资质及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质及资格审核通过。

4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王先生               电话:17705290567

5谈判保证金:本项目免收谈判保证金。

6采购人统一组织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或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

7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422日北京时间14:20,

2)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22日北京时间14: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1号楼4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1人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8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9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在谈判响应截止前,请关注采购招标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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