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
(略)
一、项目名称:
(略)
二、
(略):2024-JW33-W1002
三、公示内容
(一)项目预算:166.538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
(略)(
(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略).cn)列
(略)(
(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略)址:
(略))注册。
(略)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
(略)
(三)经济、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1。
四、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4月22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略)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
(略)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
5.商务技术要求、资格条件等最终需求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本项目目前仅为需求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
六、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工作时间10:00-13:00,15:30-18:00,电话无人接听时请邮箱:
(略)
邮箱:
(略)
地址:
(略)
附件:1.商务、技术要求
2.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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