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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多种方式、多种标的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所属地区:贵州 - 遵义 发布日期:2024-04-15
所属地区:贵州 - 遵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4/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临时管理人
关于多种方式:(略)
(2024)康地临破管字第33号
(略)(以下简称“(略)”)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金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于2024年1月4日(略)《决定书》,(略)的破产预重整申请。同日,(略)人民法院以(2024)(略)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盘活企业核心资产,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略)重整成功,管理人现向社会再次公开招募预意向投资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实力的意向投资人报名。
一、(略)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略)于2014年11月12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306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邓洪芬,股东为邓洪芬(占股90%),张光禄(占股10%)。(略)(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略)
(二)股东出资情况
经查询,(略)注册资本为3068万元整,其中法定代表人邓洪芬持股比例为90%,股东张光禄持股比例为10%。根据公开登记信息显示,两股东的认缴出资时间为2038年12月31日。
(三)(略)核心资产的情况
(略)的核心资产主要为其所开发的“诗韵康城”项目,除该项目外,(略)并未开发其他项目。该项目位(略)幸福大道绥阳汽车站西侧。项目总占地面积101885㎡(156.82亩),工程规划建筑总面积:376369.49㎡。具体情况请见后文。
(四)(略)的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预重整程序启动以来,各债权人的申报及管理人的依法审查,目前管理人初步审定的债权总额为535,876,774.74元,暂缓确认的债权金额为221,174,775.05元。具体情况请见后文。
二、(略)的具体资产情况
(一)“诗韵康城”项目证照取得及规划情况
该项目已经取得“五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
土地使用权证共四份,合计面积为101848.5㎡。土地出让合同对应的约1.23亿出让款已经缴足。用地容积率不得超过3.39。
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建设规模合计为490080.5㎡。其中地上建筑规划面积348996.57㎡,地下建筑面积规划141083.93㎡。
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略)栋28幢,工程规划总面积为375482.63㎡,其中,地下面积89940.43㎡;地上面积合计285607.2㎡,再其中住宅规划240392.52㎡,商业规划43076.89㎡,其余部分为配套建筑面积。另外,项目规划设计车位共计2380个。
预售许可证中,合计取得预售的总建筑面积为229,290.12㎡。其中商业37,466.72㎡,共492套;住宅191,823.40㎡,共1569套。
(二)“诗韵康城”项目开发建设情况
本项目规划的28幢建筑均已取得工程规划许可,但实际动工的仅有22幢,规划中的19-24号楼尚未施工建设,对应建筑面积约为49018.58㎡,其中商业面积为1691.47㎡,住宅面积为34074.93㎡,对应约21亩左右的土地处于尚待开发建设。
已经动工进行施工建设326464.05㎡,其中住宅面积:206317.59㎡,共1893套;商业面积:41385.42㎡,共381套;地下停车位面积76623.25㎡。该项目中1-6号楼、18号楼部分房屋(初步预计可换置高层)及25-28(略)栋。
目前“诗韵康城”项目1-6号楼已建成交付,强电工程材料已到位70%现正在施工。25-28号楼正在建设中。其中25、27、28号楼已经完成主体施工,正在进行其他工程施工,26号楼仍在进行主体建设,尚余5层可完成主体封顶。7-18号楼因资金及施工单位:(略)
就后续工程预算,管理人通过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初步预算1-6、25-28号楼达到竣工验收备案条件仍需资金约1.07亿元,7-18号楼达到竣工验收备案条件仍需资金约9000万元左右。
(三)“诗韵康城”项目的销售情况
(略)签销售的资产中有约三分之二的资产属于以物抵债,就以物抵债的处理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及法律规定,以及投资人意向依法做进一步的处理,具体的资产销售情况如下:
成套住宅
商业用房
合计
销售状态
交易类型
面积(㎡)
套数
面积(㎡)
套数
面积(㎡)
套数
未售
11747.15
99
17206.32
207
28953.47
306
已售
180076.25
1470
20260.40
285
200336.65
1755
抵款转卖
18706.10
152
454.00
6
19160.10
158
工程抵款
33410.34
277
8076.75
118
41487.09
395
借款抵款
30129.01
246
5783.25
75
35912.26
321
其他抵款
8926.36
74
879.63
12
9805.99
86
抵款及担保
33949.27
271
2338.21
29
36287.48
300
正常销售
52973.93
434
2124.93
36
55098.86
470
职工抵款
1981.24
16
603.63
9
2584.87
25
总计
191823.40
1569
37466.72
492
229290.12
2061
(四)(略)的其他资产情况
(略)开发的“诗韵康城”项目在建工程外,(略)的其他资产主要为应收房款、未开发的土地以及办公设备等。
未开发的土地主要为19-24号楼对应的约21亩土地,下一步可能可以进行单独划分和处理。
(略)拥有的电子设备,主要包括电脑、打印机、监控设备、保险柜、办公用品等(评估基准日2024年1月16日,固定资产原值516,023.00元,净值131,004.00元)。
应收房款根据审计机构的初步梳理,(略)签和销售状态,应收房款约为2.98亿元,其中对应初步认定为非抵款的资产中的应收房款约为6871万元,(略)财务管理和销售管理混乱,该金额还需结合购房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进一步的综合认定,不排除该金额还有所变化和调整的可能。
三、(略)的具体负债情况
根据预重整程序启动以来各债权人的申报,债权申报期内,共计308位主体向管理人申报了总额为1,281,831,944.47元的债权。经过管理人的初步审查确认,管理人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示的审查结果为:
管理人审查认定的金额为535,876,774.74元,其中工程款优先债权为203,424,524.80元;有抵押担保的债权为113,444,216.28元;普通债权为219,008,033.66元。
管理人暂缓确认的金额为221,174,775.05元,其中涉及工程款优先债权的金额为10,540,434.77元;涉及抵押担保的债权为35,962,482.12元;涉及普通债权为50,291,963.91元;涉及税金债权为124,379,894.25元。税金债权暂缓确认的(略)签资产视为销售收入进行的税收认定,但目前来看该部分税收产生的具体情况还需进一步与税务局协商确认。其于部分申报的债权,管理人未予以认可。
四、“诗韵康城”项目的主要投资优势
(一)该项目(略)位具有交通便利,项目处于交通主要干道幸福大道旁,(略)下道口的增设,项目前往重庆、遵(略)及相(略)有显著的便利,进而资产价值有显著提升的可能;
(二)该项目中尚未开发建设的部分,因原规划设计并未将土地容积率用完,根据目前管理人了解的政策和情况来看,还可通过调整规划和设计等方案最多增加建筑面积约11.5万㎡;
(三)项目配套齐全,周围学校、医院、商业、公园、交通枢纽皆有涵盖,(略)第二实验小学、实验中学、县医院、绿洲商贸城、汽车站等皆处于项目周边;
(四)周边人口增长有良好预期。一是在于(略)未来有规划高铁站,(略)(略)企业增设以及学校继续发展扩招;
(五)该项目的主要资产类型为改善性住宅,预期存在良好的销售空间及(略)场。
五、重整投资方式:(略)
(一)投资方式:(略)
意向投资人可针对项目不同资产和标的进行重整投资,诸如全部或部分的在建工程、未开发的土地部分等;
意向投资人也可以联合多个意向主体联合进行重整投资,诸如多个施工单位:(略)
意向投资人也可以选择或者融合多种投资方式:(略)
1.股权收购式重整。(略)全部股权后,对现有资产投资再建设。(略)股东也随之变更为重整投资人,(略)自负盈亏,并办理相关权属证明,(略)出售全部股权所得资金供全体债权人依法分配。
2.资产买断式重整。即意向投资人提供重整资金,(略)全部或部分存量资产,剥离全部债务。(略)以投资人购买资产提供的资金供债权人依法分配,投资人可将所购资产自行依法处置。
3.垫资续建式重整。即重整投资人采取垫资续建剩余工程并负责销售模式,销售回款优先支付共益债务及后续建设的工程款,待销售完毕后再支付续建收益。销售款扣除施工成本和垫资收益后,用于清偿债务。意向投资人需具有充足的垫资实力。
4.提供共益债重整。即投资人以共益债务提供续建资金,其他意向投资人或施工单位:(略)
意向投资人可以选择一种或多种投资方式:(略)
(二)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自然人或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严重不良征信;最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2.(略)进行重整投资,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略)重整完成后的建设开发销售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略)现有项目进行施工建设;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第1项条件,至少有一方符合第2、3项条件。
五、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4月25日18:00时,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延长报名时间,(略)进行公告。
2.报名地点:(略)
(1)报名地点:(略)
(2)联系人:(略)
(3)联系电话:(略)
3.报名需提交资料(一式三份):
(1)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方式:(略)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4)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通过后,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缴纳投资意向金100万元,自保证金交纳之日起报名成功,且可开展对应尽调工作。
特别说明:选择以提供共益债务重整方式:(略)
3.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开展尽职调查前,意向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
(三)投资人缴纳意向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审查的,管理人将向意向投资人发送审查结果通知。意向投资人应在2024年4月25日18时前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的意向保证金。
意向保证金的指定接收账户如下:
户名:(略)临时管理人;
(略)(略)(略)
开户行:(略)绥阳支行。
已报名并缴纳意向保证金的投资人,(略)及其项目的了解后不愿意继续投资的,可在未递交《重整投资方案》前随时书面向管理人提出退出投资意向的请求,管理人将在收到书面请求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已交纳意向保证金。
在意向投资人未书面同意使用其意向金或其意向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重整投资款、共益债务之前,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意向投资人缴纳的意向保证金,意向保证金的适用由管理人进行负责。
(四)尽职调查
资格审查通过且已经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略)签订保密协议,签订保密协议后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积极予以配合。
(五)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完成后,(略)的重整投资,(略)重整投资的,应书面向管理人提出。
意向投资人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意向、经营方案、投资方式:(略)
(略)重整投资的,应当于2024年4月30日18时前提供切实可行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具体编制要求以本公告第六条内容为准。逾期或者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竞选资格,管理人将退还其缴纳的意向保证金。
(六)遴选工作
若有多家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将在(略)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出价高低、支付方式:(略)
原则上:缴纳意向金的意向投资人优先(涵盖共益债投资人);出价更高的意向投资人优先;投资标的范围更大的意向投资人优先;整体重整的意向投资人优先。
(七)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1.管理人根据正式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和重整投资协议。
2.正式重整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在重整计划草案经(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履行。
3.重整投资协议签订时,重整投资人应至少将首期投资款全额支付给管理人(已缴纳的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款),重整计划草案未通过(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无息退回已支付意向保证金或投资款。
六、特别说明
(一)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略)
(二)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仅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三)意向投资人应谨慎、细致阅读本招募公告,充分注意和理解预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严格按照本招募公告规定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履行报名及其他手续,并同意承担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
(四)(略)现有材料所做的综合性、概括性陈述,不代表管理人的确认或承诺,也不能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略)重整时,除参考本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需要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略)进行尽职调查,从而获取:(略)
(六)(略)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的有关补充通知为准;
(七)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经资格审查通过的,(略)现状参与意向投资人竞争,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略)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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