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的规定和《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藏环函〔2018〕210号)的相关要求,即:建设单位:
(略)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二、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2日-2024年2月22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调查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众可通过发送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
(略)
四、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联系单位:
(略)
编制单位:
(略)
联系电话:
(略)
反馈日期:自公示后20个工作日内。
作者(一入环评深似海,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
(略):03
附件1:验收整体意见.pdf1.1MB,下载次数0
附件2:日喀
(略)(略)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pdf1.1MB,下载次数0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杨敏 |
|
【联系电话】 |
18156835198 |
【客服微信】 |
181568351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