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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2024-2026年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地区:青海 - 西宁 发布日期:2024-04-11
所属地区:青海 - 西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2024-(略)(略)年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JSZB-(略)),(略),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竞买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与内容
1.1项目概况与内容:(略)选聘2024年-2026年报废铅酸电池回收服务商。预计处置报废铅酸蓄电池总量约(略).00Wh(瓦时),共计3586.38吨。(略)预估处置数量如下:
(略)
(略)
(略)年预估处置数量(WH)
(略)预估处置数量(吨)
1
(略)
(略).88
1054.82
2
(略)
(略).08
772.54
3
海南州
(略).88
291.19
4
海西州
(略).42
314.96
5
海北州
(略).56
216.91
6
格尔木
(略).43
430.84
7
黄南州
(略).16
95.08
8
果洛州
(略).94
145.59
9
玉树州
(略).64
264.45
合计
(略).00
3586.38
注:上述预估处置数量仅供参考,预估数量不作为后期成交后承诺交付的数量,最终实际交付的数量以青海省实际的规模、订单以及现场实物清点为准。
1.2(略)的电池均按照Wh(瓦时)交付,计算规则如下:1Wh=1V*1Ah。比如300只2V.Ah型号的电池,Wh(瓦时)计算为300*2=600Wh;300只6V.Ah型号的电池,Wh(瓦时)计算为300*6=1800Wh。(略)的均按照此规则计算。
1.3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成交人数量为1个,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一:西宁、海南、海西、果洛;预估合计7226.24万瓦时;
标段二:海东、黄南、海北、格尔木、玉树;预估合计7119.28万瓦时。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可同时通过2个标段的资格预审并参与竞价,但最多只能成交其中一个标段。
1.4回收地点:(略)
1.5价格计算方式:(略)
1.7本次标的物在出售人指定的站址,标的物清单仅供申请人报名时参考。标的物以基站站点的实物为准,出售人声明不能保证标的物的真伪或品质,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材料,仅供申请人参考,出售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申请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申请人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对自己参与本项目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8本次资格预审的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本次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略)(略)年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的竞价项目,出售人后续会邀请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具体竞价项目的竞价。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略))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铅回收或涵盖相关内容,须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应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应满足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0天,如发证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之前,则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涵盖HW49中(略);如发证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涵盖HW31中(略);申请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须具备“收集、贮存”或“利用”或“处置”或“综合经营”,核定经营规模每年不小于1万吨。
2.3回收要求:A.申请人在青海省具有合格的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库(自有或租赁),贮存库应通过当地环保部门验收;B.或承诺在青海省上站回收报废铅酸蓄电池;C.(略)指定地点:(略)
2.4成功转移案例:申请人应具备2021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成功转移案例证明材料,(略)上查询页面及至少一份对应的合同。
青海省外回收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略)
青海省内回收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略)
2.5危险品运输:申请人应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或委托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负责报废铅酸电池的运输(应提供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和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如申请人的危险品运输资质或第三方的危险品运输资质或申请人与第三方签署的委托合同的有效期不能覆盖整个框架合同有效期,申请人应承诺及时办理危险品运输资质延期手续、续签运输委托合同或更换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略)
2.6青海省外回收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略)
2.7申请人应保障回收的安全性,并承诺自回收(指定仓库回收或接收电池后)开始经手电池时,承担后续所有安全责任(如搬挪电池过程中引起的燃烧、爆炸等安全事故,运输等、贮存过程中的泄露、污染等安全事故等)。
2.8控股管理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略)
2.9申请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申请。
2.10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要求: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略)
2.11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略)
(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7)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青海省“禁止交易企业”的(被列入黑名单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
(8)(略)(略)】列入【报废电池】产品回收“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青海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截图(包括但不限于“(略)”“第(4)项、第(5)项”查询截图和“信用中国”或者“(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第(6)项”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2.13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全部通过资格预审。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略)
(略)(https://(略))(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具体如下: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略)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略)
4.2.(略)(https://(略))进行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略)注册的申请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及CA办理”。
(略)完成注册后,申请人选择“供应商”(略)进行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略)
(略)获取:(略)
4.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略)缴纳。
(略)缴纳方式:(略)
4.4资格预审文件款发票事宜:资格预审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略)(https://(略))下载。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2日09时30分。
5.2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略)(https://(略))提交,请选择“供应商”(略)(https://(略)),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申请文件递交。
5.(略)完成加密电子申请文件的上传。(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电子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略)提交电子申请文件。
电子申请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略)
(1)当电子申请文件上传异常时,(略)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申请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申请人撤销申请文件。
(4)因申请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申请文件。
(5)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申请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应答无效。
6.申请人注册及CA办理
6.(略)
(略):具体项目申领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略)需知-“(略)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联系人:(略)
6.(略)
(略)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略)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申请人,(略)首页“忘记密码”按钮,(略)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略)完成注册的潜在申请人,(略)首页“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略)证书办理
(略)进行电子应答的潜在申请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应答文件编制和应答,申请人请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略)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略)(https://(略)),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略)技术支撑联系方式:(略)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略)(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略)(略).cn/)、(略)(https://(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略)
出售人:(略)
地址:(略)
邮编:810000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联系邮箱:(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210000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联系邮箱:(略)
出售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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