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略)泰和福安
(略)(略)安装工程,项目业主为
(略)建设局,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略):JLSHZB-
(略)
2.2项目名称:
(略)
2.3项目地点:
(略)
2.4采购方式:
(略)
2.5工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预算金额:599966.00元。
2.8项目招标内容:
(略)(略)泰和福安
(略)(略)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提供本次采购所需服务的能力;
3.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
(略)
5.提供
(略)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表;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表;
6.入吉企业要求: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执行《吉林省
(略)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略)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与采购人:
(略)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获取:
(略)
(二)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略),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14时00分,地点:
(略)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
(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略)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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