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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24号1单元4层18号房屋、中华西路28号1单元-1层2号车库、3号车库、4号车库、5号车库(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大连 发布日期:2024-04-10
所属地区:辽宁 - 大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竞买公告
(略)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12日10时至2024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位于(略)车库
规划用途:非住宅
评估价值小写:(略)
评估价值大写:柒仟伍佰贰拾万陆仟壹佰元整
起拍价人民币:(略)
保证金人民币:(略)
加价幅度:(略)(或其整数倍)。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5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
二、拍卖方式:(略)
拍卖方式:(略)
拍卖时间:2024年5月12日10时至2024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咨询展示
(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咨询电话:(略)9)。
自2023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5月8日(9时至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展示方式:(略)
四、标的物瑕疵提醒
竞买人应在竞买前对本次标的物情况全部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拍卖标的前期存在及今后可能产生的所有法律纠纷及各项欠费等瑕疵和问题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与本院无关。
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该房地产是否欠缴相关费用不详,新的权利人须自行了解,原房地产所有人能否与新的权利人续签承租及年限等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成交后,法院只负责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所有涉及的欠费、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需按法律规定的标准缴纳。
拍卖标的用于商业服务、仓库、过道、配电室,详见《辽宁中恒信司鉴字(2023)第9005号、9006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略)外的屋面接层部分。
如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改建、超建、赠送面积情况,则该部分未包含在证载面积中,法院不保证标的总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拍卖总价款不变,仍按照拍卖实际成交为准。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价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符合(略)和上级法院限购政策规定的要求,竞买人应当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不具备购房资格等相应的法律后果,竞买人无法确定的可自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请于拍卖十日前至法院进行优先购买权登记。
(略)将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略)(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略)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六、成交及后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是自然人的,须持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是法人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如标的物暂不具备办理权属变更条件,买受人需待办理条件符合时再自行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有涉及的相关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房产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略)中级人民法院、(略)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依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等规定,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略)中级人民法院、(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须知。
咨询电话:0411-(略)
监督电话:(略)3/(略)
京东技术咨询:(略)
联系地址:(略)
(略)址:(略)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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