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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邯郸市成安县新兴路西段路北昌宏丽都2-602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 - 邯郸 发布日期:2024-04-10
所属地区:河北 - 邯郸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邯郸经济技术(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12日10时至2024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略),按现状交付。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拍品看样的时间及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竞买人竞拍前,(略)详细查阅法院公开的资料,遵照拍卖公告、(略)的要求报名竞买,(略)上对标的物的介绍信息,实地看样,了解竞买人资格、委托代理、尾款支付、及办理交割方式:(略)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略)账户((略)拍授权委托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未咨询、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八、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费用,由原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与竞拍。优先购买(略)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并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略)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竞买成功的,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冲抵拍卖成交款,剩余成交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2024年4月12日16时前缴入邯郸经济技术(略)(略)(略)、开户行:(略)邯郸东城支行);竞买不成功的,由保证金收取方按规定退还。
其他需办理事项:
1、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过户材料后,应于十个工作日内至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逾期未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等欠费,因在确定保留价时已在降价幅度上予以充分考量,故上述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拍前至相关单位:(略)
特别说明:若拍卖标的物所属土地性质为划拨的,因在确定参考价时未包含拍卖标的物所属土地的土地出让金,故竞买人竞拍成功后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
2、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3、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车位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标的物交付时间:拍卖成交后3个月内交付(如涉其他司法程序或特殊情况,交付时间可能延长)。
5、竞买人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请自行到标的所在公安机关地户籍管理部门咨询,若标的物原有户口未能迁出或难以迁出的,使得竞买人户口不能迁入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略)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等文件。
本公告涉及的有关手续的办理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或办理。
拍卖辅助工作机构:(略)
联系电话:(略)
咨询电话:(略)(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业务咨询请勿打)
邯郸经济技术(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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