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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1破52号安徽省嘉信包装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重整意向投资人第二次招募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4-10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4/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破产案
重整意向投资人第二次招募公告

(略)决定书,(略)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充分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清偿比例,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同时接受各方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破产法)有关规定,管理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开、公平、公正地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重整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本招募公告发布后根据破产程序的进程,管理人将视情况进行调整,对重要事项及时通知或者予以公告;
3、本招募公告中所列债务人情况仅供参考,并不代表管理人对重整意向投资人的承诺;
4、本招募公告并非邀约文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
5、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略)概况
(一)基本情况
(略)成立于2000年9月2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554.6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325490Y;法定代表人:黄帮俊;经营场所:安徽(略)厂房;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略)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五金、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印刷材料及设备、纸张、废旧纸张、玻璃制品、塑料制品、药品包装材料、模具销售;厂房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情况
(略)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设备、运输车辆等。其中工业用地坐落(略)及其他附属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43314.55㎡。
根据合肥中院印发的《关于预清算工作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预清算期间已开展的债务人审计评估工作效力延续至破产程序中。预清算期间,管理人委托评估机构出具了评估报告,相关报告至今均在有效期内,故本次继续使用预清算期间评估报告。
(略)出具的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3)第243号《资产评估报告》显示,(略)实物资产,包括土地、厂房、(略)、设备等及其他可辨识的无形资产,截至2023年6月30(略)场价值合计为7116.59万元。
(三)负债情况
截至目前,(略)债权金额37,742.16万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26,632.55万元;职工债权49.32万元;税款债权265.23万元;普通债权10,795.06万元。最终债权金额以法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金额为准。
(四)生产经营情况
(略)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继续经营,目前部分厂房设备继续生产经营创收,厂区内空置厂房及(略)对外出租,收取租金。
三、招募方案
(一)投资人条件
1、重整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征信,历史上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及经营管理能力;
3、以联合体参与投资的,应提交联合体投资协议,须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须至少有一家符合上述第1项资格条件,且须同时符合上述第2项资格条件。
(二)投资人须了解和同意的事项
1、(略)100%股权;
2、分别列示债务清偿计划以及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计划;
3、须提交具有可行性的债务人经营方案;
4、因重整计划执行可能导致债务人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等税收支付风险,(略)愿自行负责并承担。
四、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法人投资人须提交的材料
1、投资报名书((略)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简介、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等信息;
2、在报名后如需尽调,应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3、股东会或董事会等有权决策机构作出的同意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活动的决议(须提供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式两份均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审核);
5、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略)
6、送达地址:(略)
7、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联合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须提交相应的合作协议书,须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成员应书面承诺彼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且各投资人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17时止,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地址:(略)
(二)尽职调查:重整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缴纳尽调保证金50万元,并经管理人初查合格后,可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予以配合,相关尽职调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7时;如经管理人审查重整意向投资人不具备投资人资格或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符合本招募公告的要求,管理人将在4月30日前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
(三)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尽职调查结束后,重整意向投资人根据其已掌握的债务人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须于2024年5月9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投资方案》一式三份,投资方案内容应包括:投资对价、投资方式:(略)
(四)确定最优投资人:对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500万元履约保证金的重整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进行评审,并征求主要债权人意见,最终由管理人评审确定最优《投资方案》,提交最优《投资方案》的为最优投资人。
管理人将会向最优投资人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通知书》,并在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他落选的重整意向投资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如虽有重整意向投资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参与本次招募,但管理人审查后认为其提交的《投资方案》明显不具有可行性的,则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即告终止,管理人将不另行通知,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将在评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最优投资人应在收到《重整投资人身份通知书》后三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如最优投资人未在前述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则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六)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将根据最优《投资方案》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决议。如重整计划草案经合肥中院裁定批准后,最优投资人未能按约定履行重整投资义务的,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合肥中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将在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最优投资人的履约保证金。
上述各项工作的确切实施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
六、特别说明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招募,同时,管理人可根据招募情况,决定招募各项流程的时间是否延长,若决定延长时间,管理人将提前通知;
2、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重整意向投资人在投资决策时,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法律、财务、税务等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咨询意见;
3、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重整意向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
七、时间节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17时;
2、尽职调查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7时;
3、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17时。
八、尽调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合肥工大支行
(略)(略)4
九、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点:(略)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附件: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3)第243号《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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