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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广西 - 河池 发布日期:2024-04-02
所属地区:广西 - 河池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符合认定条件人员:
根据《(略))精神,现(略)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略)教育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巴马瑶族(略)户籍。
(二)持有巴马瑶族(略)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户籍是巴马瑶族(略)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持巴马瑶族(略)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五)驻守在巴马瑶族(略)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及权限
本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我局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略)教育局负责。
(略)络报名时需注意: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户籍或者有效期内居住证为巴马瑶族(略)辖区内,认定机构需选择巴马瑶族(略)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户籍或者有效期内居住证为(略)辖区内,认定机构需选择(略)教育局。
三、认定时间
(略)(略)教育厅统一安排,结(略)实际,我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如下:
(一)(略)报申请时间:2024年4月3日9:00至7月8日16:00。
(二)网上确认时间:2024年4月15日8:00至7月8日16:00。
(三)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4月15日8:00至7月9日16:00。
四、认定条件
(一)申请人应通过国家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申请人若为2024届公费师范生或教育类研究生,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二)申请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该部分毕业生所在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必须对应在(略)教育厅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中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中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六)按照《广西壮族(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略)体检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略)”(https://(略).cn),选择“(略)报入口”进入,(略)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略)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略),方为报名成功。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略)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4月15日8:00至7月9日16:00)到巴马瑶族(略)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略)分配的8(略),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略)的申请人须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略)户籍,持有巴马瑶族(略)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须提供居住证原件;
(3)本县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巴马瑶族(略)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略)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略)(略)体检后出具的《广西壮族(略)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略)为巴马瑶族(略)(略)(略)的体检结果不给予认定。申请人领取体检结果时,(略)公章,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即体检之日至现场确认之日),(略)公章。《广西壮族(略)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可以登录(略)(略)站下载,路径如下:登录(略)(略)站((略).cn),点击“网上办事”平台的“教师资格认定”,再点击页面最右侧的“办理材料及目录”,点击对应“空白附件”下载,并双面打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略)”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供。
6.学历证书原件。(略)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略)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略)”电子信息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供。比对核验不通过的,申请人除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近期更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提前通过“(略)”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7.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取得的考试合格证明或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取得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略)验证的,无需提供。
8.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略)验证,需要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三)资格认定。
我局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2024年4月15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略)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我局认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略)
六、其他
(一)在本机构历年或历次认定教师资格证的持证人需办理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和证书信息校正的,请到证书认定机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按程序和要求办理。
(二)未尽事宜,请详询巴马瑶族(略)),联系人:(略)


巴马瑶族(略)教育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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