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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医药工业实验厂的位于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庆北二路23-2号地块上建筑物

所属地区:黑龙江 - 牡丹江 发布日期:2024-04-02
所属地区:黑龙江 - 牡丹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关于黑龙江省医药工业实验厂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拍卖公告黑龙江省医药工业实验厂管理人将于2024年4月3日10时至2024年4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处置单位:(略)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为黑龙江省医药工业实验厂的位于黑龙江省(略)地块上的建筑物。具体如下:
(略)
所在层
用途
建筑结构
建成年份
现房产名称:(略)
现场面积(㎡)
1
1
其他
砖木
1967
汽车库
354.35
2
1
仓库
混合
1968
仓库
672.60
3
1
仓库
混合
1970
冷冻车间
570.00
4
2
工业
混合
1982
过磷酸钙车间
889.00
5
3
工业
混合
1982
锅炉房
1234.00
6
1
仓库
混合
1967
L型刺五加车间
435.10
7
2
工业
混合
1982
葡萄糖车间
1566.82
8
4
住宅
混合
1976
4(略)+仓库
402.00
9
2
仓库
混合
1982
仓库
743.15
10
3
办公
混合
1982
(略)
527.25
11
1
其他
混合
1983
冷库和空压站
387.35
12
1
工业
混合
1982
供销办公室
177.60
13
1
其他
混合
1975
变电所
81.25
14
1
工业
混合
1968
废水处理车间
190.38
15
1
工业
砖木
1968
食堂+门卫房
377.91
16
3
工业
混合
1976
刺五加车间
725.00
17
1
办公
混合
2014
办公室
222.22
18
1
办公
混合
2014
门卫室
13.86
19
1
办公
混合
2014
门卫室
13.86
特别说明:
1.以上不动产均未见不动产权证书,买受人竞得后需自行办理产权登记。本次拍卖仅地上不动产,不含土地使用权。
2.因历史原因,本次拍卖的资产实际面积、名称:(略)
竞买人须自行提前勘察现场,确定资产范围。未进行现场勘察的竞买人,则视为对本标的资产现状予以确认。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风险瑕疵,且自愿承担此风险和可能存在的不利后果,(略)不承担标的清单与现时状态不符的任何责任。
3.买受人竞得标的资产并签订资产买卖协议后,管理人将与买受人共同到现场交接资产、签署交接协议并拍摄标的物作为资产买卖协议附件。
二、起拍价及缴纳保证金
本次拍卖为整体拍卖。上述标的起拍价为人民币6,288,107.5元,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0.00元,其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00.00元及其倍数。
三、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略)
自2024年4月2日起至2024年4月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联系人:(略)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与管理人联系了解破产标的物现时情况。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而不论是否已实地看样),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上拍机构或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本上拍机构或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略)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略)
六、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拍卖费用、一切税费和可能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和出让金等(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以及该划拨土地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等),以及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标的物应缴付的所有税费,都由买受人承担,且管理人及黑龙江省医药工业实验厂不保证可向买受人提供拍卖成交价款的发票,但会积极提供协助。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相关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2、标的物的移交、搬离、清场等工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拍前,(略)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略)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竞拍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拍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拍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拍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竞拍成交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15个工作日内,将竞拍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此外,买受人还应赔偿本次拍卖产生的费用、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损失给管理人。
管理人指定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
开户行:(略)(略)理工大学支行
4、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并请各竞买人注意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除成交价款外,买受人还需按照成交价的0.5%(略)软件服务费,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人民币:伍拾万圆整)。缴费方式:(略)
九、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3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略)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必要时,管理人可向黑龙江省牡(略)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出具相关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但管理人不对过户登记做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义务,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重要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略)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余款支付方式:(略)
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本次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6、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不动产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7、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的面积、性质、用途、数量、质量、运行情况等以交付时为准,面积、性质、用途、数量、质量、运行情况、使用风险等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若实际交付的标的物的面积、性质、用途、数量、质量、运行情况等与评估报告、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不一致的,本次拍卖成交价款均不作调整,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除拍卖公告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及可能因此产生的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8、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不包含《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规定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相关税、费和出让金等,该部分税、费和出让金等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10、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服务咨询电话:
管理人咨询电话:(略)(张律师)
黑龙江省医药工业实验厂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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