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卷烟原辅材料及包装物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地址:
(略)
建设内容:一车间的原纸仓库改建成一车间的复合工段厂房,改扩建后的一车间主要包括调墨间、印刷工段厂房、复合工段厂房、分切工段厂房,接装纸生产线产能由年产4000吨调整为年产3000吨,增加一条年产框架纸6500吨生产线、一条年产内衬纸560吨生产线;二车间环保卡纸生产线产能由年产3200吨扩建到年产21150吨;并根据整改要求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
二、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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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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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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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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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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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收检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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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检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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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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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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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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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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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收意见
(略)卷烟原辅材料及包装物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有效,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满足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27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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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日
附件:
卷烟原辅材料及包装物品生产改扩建项目验收报告.pdf
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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