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略)
二、
(略):E
(略)A
(略)
三、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3月13在《
(略)》、《
(略)》、《
(略)》(
(略))上发布。
四、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七、诚信承诺书”、及招标文件中需要投标人提供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我司为联合体投标,是否可以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回复:可以仅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本项目报价方式:
(略)
回复:“六、价格清单”处可以不提供价格清单,仅需填写“无”即可。
3、招标文件中总建筑面积有21.1万平方米(第3页)、21.8万平方米(第9页)、22.1万平方米(第39页)三版数值,需要明确具体面积以那个为准?
回复:以21.1万平方米为准。
4、招标文件P35页第
(略)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时明显低于标底或招标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请业主明确成本报价范围?
回复:本项目费率报价不得低于92%。投标人费率报价低于92%,将被视为低于成本报价。
5、招标文件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了方便投标文件的编制和上传,请问财务审计报告中是否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部分?回复:投标人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财务审计报告相关资料可仅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注:本澄清未涉及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略)上发布的公告、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单位:
(略)
五、发布澄清公告的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
(略)》、《
(略)》、《
(略)》(
(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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