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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CQJY22-416-29金秀县金秀镇功德路150号印象金秀一期第5幢1002室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发布日期:2024-03-29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标的名称:(略)
项目编码GR2022GX(略)挂牌价格409110.0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略):03:03
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挂牌截止日期(略):00:00
本次公开转让标的为(略)印象金秀一期54套住宅。标的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处置抵债资产,(略)单独所有,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为16层,房屋所在层分布在1-16层。使用期限为2011年11月2日至2081年11月1日止。(略)位交通便捷、配套完善、社区成熟,附近有银行、学校、医院、广场、酒店、(略)场、超市等。
(略)(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资产转让清单(以下均为证载信息)
(略)
(略)
坐落
用途
房屋建筑面(㎡)
挂牌金额(元)
保证金
(元)
1
桂(2021)(略)
(略)
住宅
53.71
161,130.00
50,000.00
2
桂(2021)(略)
(略)
住宅
79.61
238,830.00
50,000.00
3
桂(2021)(略)
(略)
住宅
181.52
544,560.00
100,000.00
4
桂(2021)(略)
(略)
住宅
165.33
495,990.00
100,000.00
5
桂(2021)(略)
(略)
住宅
142.67
428,010.00
50,000.00
6
桂(2021)(略)
(略)
住宅
206.19
618,570.00
100,000.00
7
桂(2021)(略)
(略)
住宅
93.44
280,320.00
50,000.00
8
桂(2021)(略)
(略)
住宅
77.06
231,180.00
50,000.00
9
桂(2021)(略)
(略)
住宅
108.55
325,650.00
50,000.00
10
桂(2021)(略)
(略)
住宅
93.44
280,320.00
50,000.00
11
桂(2021)(略)
(略)
住宅
93.45
280,350.00
50,000.00
12
桂(2021)(略)
(略)
住宅
108.56
325,680.00
50,000.00
13
桂(2021)(略)
(略)
住宅
77.06
231,180.00
50,000.00
14
桂(2021)(略)
(略)
住宅
108.55
325,650.00
50,000.00
15
桂(2021)(略)
(略)
住宅
93.44
280,320.00
50,000.00
16
桂(2021)(略)
(略)
住宅
93.45
280,350.00
50,000.00
17
桂(2021)(略)
(略)
住宅
77.06
231,180.00
50,000.00
18
桂(2021)(略)
(略)
住宅
93.44
280,320.00
50,000.00
19
桂(2021)(略)
(略)
住宅
93.45
280,350.00
50,000.00
20
桂(2021)(略)
(略)
住宅
108.56
325,680.00
50,000.00
21
桂(2021)(略)
(略)
住宅
93.44
280,320.00
50,000.00
22
桂(2021)(略)
(略)
住宅
93.45
280,350.00
50,000.00
23
桂(2021)(略)
(略)
住宅
108.55
325,650.00
50,000.00
24
桂(2021)(略)
(略)
住宅
93.44
280,320.00
50,000.00
25
桂(2021)(略)
(略)
住宅
108.55
325,650.00
50,000.00
26
桂(2021)(略)
(略)
住宅
93.44
280,320.00
50,000.00
27
桂(2021)(略)
(略)
住宅
93.45
280,350.00
50,000.00
28
桂(2021)(略)
(略)
住宅
77.05
231,150.00
50,000.00
29
桂(2021)(略)
(略)
住宅
136.37
409,110.00
50,000.00
30
桂(2021)(略)
(略)
住宅
93.45
280,350.00
50,000.00
31
桂(2021)(略)
(略)
住宅
93.45
280,350.00
50,000.00
32
桂(2021)(略)
(略)
住宅
93.45
280,350.00
50,000.00
33
桂(2021)(略)
(略)
住宅
108.51
325,530.00
50,000.00
34
桂(2021)(略)
(略)
住宅
93.45
280,350.00
50,000.00
35
桂(2021)(略)
(略)
住宅
93.45
280,350.00
50,000.00
36
桂(2021)(略)
(略)
住宅
204.52
613,560.00
100,000.00
37
桂(2021)(略)
(略)
住宅
161.38
484,140.00
100,000.00
38
桂(2021)(略)
(略)
住宅
236
708,000.00
100,000.00
39
桂(2021)(略)
(略)
住宅
161.38
484,140.00
100,000.00
40
桂(2021)(略)
(略)
住宅
84.11
252,330.00
50,000.00
41
桂(2021)(略)
(略)
住宅
78.63
235,890.00
50,000.00
42
桂(2021)(略)
(略)
住宅
79.1
237,300.00
50,000.00
43
桂(2021)(略)
(略)
住宅
78.63
235,890.00
50,000.00
44
桂(2021)(略)
(略)
住宅
76.49
229,470.00
50,000.00
45
桂(2021)(略)
(略)
住宅
79.1
237,300.00
50,000.00
46
桂(2021)(略)
(略)
住宅
78.63
235,890.00
50,000.00
47
桂(2021)(略)
(略)
住宅
78.63
235,890.00
50,000.00
48
桂(2021)(略)
(略)
住宅
78.63
235,890.00
50,000.00
49
桂(2021)(略)
(略)
住宅
79.1
237,300.00
50,000.00
50
桂(2021)(略)
(略)
住宅
78.63
235,890.00
50,000.00
51
桂(2021)(略)
(略)
住宅
53.04
159,120.00
50,000.00
52
桂(2021)(略)
(略)
住宅
53.05
159,150.00
50,000.00
53
桂(2021)(略)
(略)
住宅
163.31
489,930.00
100,000.00
54
桂(2021)(略)
(略)
住宅
190.41
571,230.00
100,000.00
备注及其他说明:
1.标的证载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存在误差,则以不动产权证数据为准;
2.全部标的为未装修毛坯房。
3.标的查看联系人:(略)
资产处置方简况
二、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409110.0元
价款支付方式:(略)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在接到交易所通知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转成交价款的同时一并付清产权交易服务费(保证金优先抵扣成交价款,再抵扣交易服务费)。
3.受让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
4.交易所收到受让方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和双方盖章(自然人成交需签字)的资产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标的的交割和过户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执行。
6.本次交易通过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略)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接受联合体受让。
3.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现场勘察情况确认表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现场勘察情况确认表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
1.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须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加按手印(自然人)。
2.(略)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并签订《现场勘察情况确认表》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2.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不因实际交割面积的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
3.标的成交后,受让方自行办理权证变更的相关手续,安全自理;权证变更过程中,按相关政策必须转让方所承担的税费由转让方承担,除此以外的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标的物交付后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产权交易服务费的计收,以资产成交签约时确定的成交价为计价额度标准,不因交易双方在资产转让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交易价格调整而变化,也不因交易双方后期合同签订、证照办理及其它情况过程中出现纠纷而变化。
6.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款项未付清前不进行资产过户。受让方未能按时支付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确需分期付款的,经转让方书面同意,首付款不低于总价的30%,剩余价款在一年内付清并按规定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担保措施和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7.如标的需竞价,加价幅度为1万元/次,延时报价周期为180秒/次。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略)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略):00:00
交纳注意事项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略)(略)(略)
保证金处置方式:(略)
三、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他方式:(略)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5
四、联系方式:(略)
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略)
项目报名联系人:(略)
总则
(略)(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略)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略)
第二条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略)(略).cn)及第四产权((略)(略)上交易地址:(略)
第四条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略)上报名。
(略)上注册账户和密码,(略)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交易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略)
一、(略)(略)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略)
(略)(略)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略)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略)上报名的说明
第七条交易所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交易所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略)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三、(略)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略)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易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略)
(略)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一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交易所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略)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略)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略)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略)服务器时间为准。(略)
第十七条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意向(略)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略)
三、未及时关注交易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略)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略)(略)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交易所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意向方被交易所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点:(略)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交易所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所。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doc现场勘查情况确认表.docx资产转让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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