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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希100万吨玻璃纤维全产业链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3-29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审批项目
更新时间:2024/03/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你单位:(略)
一、原则同意项目(项目代码:(略)-(略))节能报告。
二、项目主要产品为玻璃纤维粗纱、玻璃纤维细纱、生石灰、光伏边框。其中玻璃纤维粗纱单位:(略)
三、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12594.42吨标准煤(当量值)、690439.70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年耗电力155568.47万千瓦时,折合标准煤191193.65吨(当量值)、469038.93吨(等价值);年耗天然气19806.35万立方米,折合标准煤220900.22吨;年耗柴油343.53吨,折合标准煤500.55吨。
四、项目分四期建设,其中一期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27080.81吨标准煤(当量值)、207370.23吨标准煤(等价值),二期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68067.13吨标准煤(当量值)、278433.30吨标准煤(等价值),三期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417.85吨标准煤(当量值)、92600.74吨标准煤(等价值),四期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67028.63吨标准煤(当量值)、112035.44吨标准煤(等价值)。
五、请项目法人在严格落实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结构。在满足工艺技术要求的情况下,合理布置生产车间设备、工艺流程、划分(略)域,减少物料、能源在输送、分配及主要生产工序等环节产生的过程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燃烧、熔制等主要耗能工艺,(略)保温密封、余热回收及可再生能源利用,降低能源消耗及损失。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变压器、工业锅炉、空气压缩机、通风机、电动机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应达到项目建设时的能效先进水平,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2008)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略)
(四)按要求开展节能验收。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略)
(五)落实重点用能单位:(略)
六、市级节能主管部门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项目建设地点:(略)
八、本审查意见不对项目用能节能以外事项进行审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作为履行其他审查手续的依据或前置条件。
九、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各期逾本审查意见有效期未开工建设,或各期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相应分期建设内容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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