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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包1

所属地区:湖南 - 株洲 发布日期:2024-03-28
所属地区:湖南 - 株洲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政府采购
更新时间:2024/03/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的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1.采购项目名称:(略)
2.(略):渌财采计【2024】000017,(略):ZZRY-ZZ-(略)
3.采购项目预算:¥(略).00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略)
7.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0.833%;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略)
(略)
包名称:(略)
简要技术要求
标的物名称:(略)
数量(项)
采购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

1
(略).00
(略).00
/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略)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略)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要求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略).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略)(略).cn)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略)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获取:(略)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略)
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略)(网址:(略).cn)(略)(网址:http://(略)(略)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略)站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略)为准。
3.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
4.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内,(略)((略))中使用CA证书登录"会员端",在“采购业务”模块中,点击“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找到对应的标段信息点击后面的“操作”按钮,再点击“我要投标”;然后在“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中,找到对应的项目信息点击后面的“下载”按钮,进行文件下载(注:须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内进行文件下载操作,逾期将不能进行下载)。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的,(略)进行“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略)上发布方式:(略)
6.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略)
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略)
(1)请投标人在“(略)-操作指南-(略)”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省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略)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略)予以拒收。
(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略)
六、公告期限
1.(略)(略).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略)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3.(略)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略)服务机构。
八、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九、采购人:(略)
1.采购人:(略)
(1)名称:(略)
(2)地址:(略)
(3)联系人:(略)
(4)邮编:412000
(5)电话:(略)
(6)电子邮箱:(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1)名称:(略)
(2)地址:(略)
(3)联系人:(略)
(4)邮编:412000
(5)电话:(略)9
(6)电子邮箱:(略)
3.(略)服务机构信息
(1)名称:(略)
(2)联系人:(略)
(3)电话:(略)0(工作时间)/(略)
(4)电子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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