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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日期:2024-03-28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XCSD-(略)
项目所(略)(略)一、招标条件(略)(略)采购医疗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8.7万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第一包:(略)(略)(略)1台、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1台及安装调试服务等;第二包:(略)(略)(略)采购呼气试验测试仪1台、裂隙灯显微镜1台及安装调试服务等,本项目共分为2包,兼投不兼中,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略)(略)(略)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第一包);(002)(略)(略)(略)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第二包);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略)(略)(略)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第一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非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略)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3、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002(略)(略)(略)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第二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非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略)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
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3、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14时30分递交方式:(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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