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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宿州 发布日期:2024-03-25
所属地区:安徽 - 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按照国家、(略)统一安排,现(略)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2024年上半年(略)教体局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在(略)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
(一)户籍在(略)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略)居住证的人员;
(三)(略)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包括户籍未迁至(略)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略)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略)的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6月份申请认定)。
(五)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期内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特别提醒:2024届毕业生只能参加6月份的教师资格认定;专升本和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略)
二、认定地点:(略)
(一)认定地点:(略)
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上半年认定仅限(略)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略)教体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略)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略)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略)站((略).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略)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时间
(略)2024年上半年高级中学、中等职(略)上报名时(略)(略)上报名时间:
(略)上报名时间:4月8日——4月19日17时,(略)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略)上报名时间:6月17日——6月28日17时,(略)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4(略)上报名。
2.报名操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略)”(https://(略).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略)注册、网上报名。
(略)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略)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略)”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略)”(https://(略).cn)“咨询服务”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略)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略)上报名时,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略)上申报过程中:(1)证书领取方式:(略)
3.上传个人照片
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现场确认要上缴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1)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4月20-26日)
2024年4月20-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为方便广大考生,特推出周末专项服务,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在20、21日进行现场确认。)
2024年4月22日(9:00至17:00)
现场确认: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为(略)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024年4月23日(9:00至17:00)
现场确认: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略)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024年4月24日(9:00至17:00)
现场确认: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略)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024年4月25日(9:00至17:00)
现场确认: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为(略)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024年4月26日(9:00至17:00)
④现场确认: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为(略)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6月29-7月5日)
2024年6月29-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为方便广大考生,特推出周末专项服务,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在29、30日进行现场确认。)
2024年7月1日(9:00至17:00)
现场确认: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为(略)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024年7月2日(9:00至17:00)
现场确认: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略)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024年7月3日(9:00至17:00)
现场确认: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为(略)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024年7月4日(9:00至17:00)
现场确认: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略)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024年7月5日(9:00至17:00)
现场确认: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为(略)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教师资格申请。
2.现场确认地点:(略)
(略)(略)教体局窗口。交通指引:市内乘3、(略)站下即到。
3.现场确认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略)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皖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略)(https://(略).cn/)上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略)比对的,(略)或学历认证机构((略)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略)
(略)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略)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略)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略)((略).cn/)查询、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略)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医院也有提供。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略)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并用回形针卡在《体检表》正面空白处。(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略)、澳门特别(略)和台(略)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略)联系出具。
上述材料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填写并经“(略)”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现场确认后约一个半月)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略)”,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略)教育体育局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略)
五、体检时间、地点:(略)
1.体检时间:
2023年4月8日-26日((略)报)
2023年6月17日-7月5日((略)报)
2.体检地点:(略)
(略)(略))、(略)(略)(刘主任:(略))。(注:(略)参加体检,指定体检单位:(略)
六、其他事项
(一)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已取得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除外)。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六)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公告中(略)站((略).cn/)搜索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七、温馨提示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咨询电话:0557—(略)
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x
(略)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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