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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南门综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宁夏 - 吴忠 发布日期:2024-03-22
所属地区:宁夏 - 吴忠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略)1203获取:(略)
一、(略):ZHURUI2024-ZCZB[12]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28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元
采购需求: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口腔治疗椅2台、蒸汽灭菌器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工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和《宁夏回族(略))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略)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函,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2.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号要求,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2.4参照《宁夏回族(略)文件执行。
2.5按照财库〔2021〕22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采购人:(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3本项目供应商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生产企业具有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具有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
3.4(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3.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3.5-3.8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容许分包及转包。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略)(略)同时发布。
(2)(略)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发布日期: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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