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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港钧达散杂货码头整体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4-133)

所属地区:广西 - 钦州 发布日期:2024-03-20
所属地区:广西 - 钦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资产出租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项目名称:(略)
钦州港钧达散杂货码头整体公开招租项目
(略)
GXCQJY24-133
挂牌价格
3486.7472万元/年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3月20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4月17日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资产概况
本次招租标的位于钦州港勒沟(略)1857.83平方米),宗海面积7.145公顷,具体如下:
1.11号泊位:位于钦州港勒沟(略),泊位长为180米。
2.12号泊位:位于钦州港勒沟(略),泊位长为260米。
3.码头后方堆场:位于钦州港勒沟(略)
4.仓库:位于钦州港勒沟(略)
5.(略)
6.(略):位于(略)
7.其他装卸设备:门座式起重机(MO2535)2台,吊钩工况为40t,最大幅度25m;抓斗工况25t,最大幅度35m。
具体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略)(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资产招租明细表
(略)
资产名称:(略)
参考面积(㎡)
出租
用途
租期(年)
挂牌价格
(万元/年)
竞租保证金(万元)
1
11号泊位
/
根据房产证书、经营性可证等相关许可批复上载明的用途使用为码头散杂货装卸、存放煤炭、金属矿等散杂货物,以及用于开展码头作业、办公等
5
3486.7472
1000.00
2
12号泊位
/
3
码头后方堆场
70640
4
仓库
10436.03
5
(略)空地
10904.34
6
(略)
1857.83
7
其他装卸设备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本标的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略)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略)
(略)
注册地(住所)
广西钦州港勒沟岭(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鑫
注册资本
4794.69万人民币
经济类型
/
(略)类型(经济性质)
(略)(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080104D
经营规模
/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486.7472万元/年
价格说明
年租金,含税
其他类型保证金
处置方式:(略)
承租方应于租赁协议签订且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略).00元(大写:叁佰万元整)。租赁期满后,视承租方租赁期间内的违约情况,扣除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额、损害赔偿金等应扣除费用后,无息返还,如无违约,全额无息退回。
租金支付方式:(略)
分期支付,先付后用。
租赁期限
5年
竞租相关条件
1.竞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竞租保证金。
2.竞租方中标,应自接到交易所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签收《成交确认书》并向交易所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产权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应于签收《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详见附件),并按租赁协议约定以银行转账方式:(略)
4.竞租方应在提交竞租响应文件前确认经营本租赁项目所需经营资质(如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作业许可证等。),并确保成交后不会因自身原因而无法办理该类许可证件。
竞租方须
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该项目的限定条件、租赁协议全部条款及相关解释,竞租方参与投标视为认可本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协议)且无异议。
竞租方资
格条件
竞租方资格条件
1.竞租方为从事相关行业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报名。
2.竞租方在过去1年内无不良履约记录(竞租方需提供“(略)”查询的证明文件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竞租方没有未结诉讼或仲裁事项(竞租方需提供“(略)”查询证明文件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竞租方需要有符合码头设计吞吐量的业务量。
5.竞租方没有被纳入出租方或交易所的黑名单。
6.竞租方资格条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竞租方所提交的材料须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视为报名有效。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交易所提供范本文件);
2.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略)”查询的竞租方在2年内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证明文件;
4.“(略)”查询的竞租方没有未结诉讼或仲裁事项证明文件;
5.符合码头设计吞吐量的业务证明材料(提供业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十亿元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同等);
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现场勘验确认书。
8.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9.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承诺文件、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略)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按现状出租,竞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情况。竞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方自行承担。
2.出租期限5年。协议到期后,在政府未征收、出租方不收回自营、承租方在承租期内没有重大违约及重大安全事故,享有优先承租权。
3.按先付租金后使用原则按期支付租金,即3个月为一期。首期租金应于签订租赁协议之日起15日内支付,此后,应于当期以后每个付租租期季度开始前15日内将该季度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收款账户。租赁费含增值税,税率为9%,如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原因导致计税方法,税率等价调整的,增值税按政策相应调整。
4.租赁期内,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电费、水费、勒沟(略)管理维护分摊费用、港池疏浚费、排污费用、设施设备维护、维修、保养、行政处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收取的租金为净收含税租金,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期限内,在租赁物项(略)域内,出租方依法监督承租方实施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承租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等合法权益,负责码头整体运营,协调管理、码头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相关货物、资产;有权自主管理、使用上述租赁物项并取得收益;出租方承诺不予干涉。
6.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可以与其他机构进行合作和融资;但须在不损害出租方权益的条件下,出租方同意配合承租方向有关机构提供必要信息和文件资料。
7.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自觉维护、维修租赁物,并承担维护、维修与保养的费用,租赁期间如造成租赁物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损害、第三人损害),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码头泊位的港池疏浚工作,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
8.承租方按现状接收包括不限于出租方及出租方所属集团的控股、(略)在此项目与第三方签订的业务协议。
9.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不得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活动,不得堆放违法违规物品。
10.租赁标的范围内的一切硬件设施包括房屋、围墙、地面、机器设备等由承租方自行维护维修。承租方在租赁标的范围内实施有关治安、消防、环保、用电等内容时,需遵照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在租赁期内上述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自行维护保证合法合规安全使用。相关运营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1.承租方应自签订租赁协议之日起30日内组建满足港务局、海关、边检等联检部门要求的人数的运营团队。承租方同意按不低于出租方给予待遇接收出租方已建立的现有团队,(详见附件4,2023年现有钧达码头人员编制表)。
12.承租方应对出租方或出租方所属集团的控股、(略)供应链贸易业务予以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堆场规划、资源导入、费用优惠、作业优先等,承租方支持及承接现有及以后出租方及出租方所属集团的控股、(略)在码头业务开展,承租方以同类(略)场均价优惠下浮20-30%,向出租方及出租方所属集团的控股、(略)提供优惠价格,具体另行协商签订服务协议。
13.承租方每年向出租方或出租方所属集团的控股、(略),提供供应链营收不低于10亿元,供应链业务资金由承租方负责,并提供相应的价差覆盖出租方业务税费。
14.租赁期内,如遇行政征收、行政要求出租方收回统筹经营的,承租方自收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60日内无条件撤场及恢复原状。此外,出租方与承租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实际使用天数结算租金。
15.租赁期届满如未续租的,承租方应按照租赁协议约定期限内撤场及恢复原状,承租方承诺不以双方存在任何纠纷为由拒绝撤场及恢复原状。承租方须自费完成拆除、搬运在租赁间内增加的作业设备,否则,出租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拆除、搬运,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如承租方按期未拆除的,除按租赁协议计价方式:(略)
16.竞租方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并签署《现场勘察确认书》,在报名时上传《现场勘察确认书》,否者视为未报名成功。
17.查看标的联系方式:(略)
18.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协议。
注: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竞租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7日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中标人拒绝签收《成交确认书》、租赁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略)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略)
(略)(略)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处置
方法
1.出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再转为首期租金,剩余部分不足以覆盖履约保证金的,由承租方自行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剩余部分超过首期租金的,超出部分由交易所接到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竞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竞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竞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竞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略)
(3)竞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竞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竞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竞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竞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竞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协议的;
(9)租赁协议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协议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竞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披露附件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租赁协议
3、现场勘察确认书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无合格竞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承租方或出租方终止挂牌
有合格竞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竞租方
由交易所通知该竞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
有合格竞租方,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
(略)络竞价((略))。

五、联系方式:(略)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略)
林先生
(略)
(略)
(略)
项目报名联系人:(略)
霍女士
(略)
(略)
交易机构传真
(略)
联系地址:(略)
1、广(略)
2、广(略)(略)旁)(略)

报名链接:(略).cn/#/projectDetail/02cecfda0f3044e9bea5537e1cc0b1e4.html
六、交易须知
总则
(略)(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略)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略)
第二条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略)(略).cn)及第四产权((略)(略)上交易地址:(略)
第四条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略)上报名。
(略)上注册账户和密码,(略)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交易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略)
一、(略)(略)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略)
(略)(略)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略)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略)上报名的说明
第七条交易所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交易所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略)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三、(略)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略)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易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略)
(略)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一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交易所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略)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略)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略)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略)服务器时间为准。(略)
第十七条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意向(略)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略)
三、未及时关注交易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略)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略)(略)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交易所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意向方被交易所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点:(略)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交易所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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