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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脱水机设备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海南 - 海口 发布日期:2024-03-20
所属地区:海南 - 海口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3/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污泥脱水机设备采购项目((略):HNZH(略)
项目所(略):海南省,省(略)(略)划,(略)一、招标条件本污泥脱水机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2万元,(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采购3套叠螺式污泥脱水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污泥脱水机设备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污泥脱水机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以及政府关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实施意见、财政部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记录,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5.(略)站((略).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略)(略).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略)站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15时00分递交方式:(略)
9.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以及政府关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实施意见、财政部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记录,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5.(略)站((略).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略)(略).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略)站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2024年04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2.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略)》上发布。3.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略)站公告与下载为准,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4.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管理、环境标志产品管理、进口产品管理、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略)626
电话:(略)3电子邮件:/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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