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办事处牛王庙社区居委会防爆集团第二生活区1幢4单元601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南阳 发布日期:2024-03-15
所属地区:河南 - 南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略)人民法院特别提醒:(略)为拍卖辅助机构。(略)进行。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对于社会上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等行为,或者以承诺显著(略)场价成交,或者承诺看样、腾房等,要求支付代拍费用的行为,竞买人、买受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拍卖公告
河南省南阳高新技术产业(略)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位(略)房产一处公告
河南省南阳高新技术产业(略)一厅,南北朝向,简装,竣工时间:1993年,混合结构,有抵押。
本次拍卖含室内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等。
评估价格(略)起拍价格(略)
保证金(略)加价幅度(略)
二、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去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包括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房产)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经咨询、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本拍品一切已知或者未知的瑕疵,并承担相应的后果。我院只配合适格的竞买人办理后续手续。
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不动产、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若房管、不动产、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房管、不动产、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涉。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本院拍卖标的物均不负责户籍迁入迁出事宜,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当地公安部门咨询确认。
由于我国过户政策比较复杂,并(略)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和配套政策跟进不足的矛盾长期存在,部分房产有房产登记信息但缺少土地信息或未办理土地分割登记或集体还是国有土地性质不明晰、难以认定等问题。存在拍卖成交后,过户登记时政策性障碍或过户周期较长等现状。提醒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向当地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是否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以相关管理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欠缺土地登记的,可待登记机关查明后确认或登记条件具备时再申请办理,本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进行房产过户转移登记,但暂无土地信息,该权利登记证书可能申请抵押贷款不被批准,相应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请买受人知悉和理解。本院只配合适格的竞买人办理相应手续。
银行抵押不影响买受人权益,买受人所缴纳的拍卖款为全款,买受人缴纳尾款后,法院拿拍卖款优先和银行结算剩余贷款,再办理过户交接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但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标的物原产权人已纳税(费)票据,自本院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不具备缴纳税款条件的,本院不为买受人留存该项费用,本院将及时发放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其他所涉欠税(费)以及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审查后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票据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房管、规划和自然资源、(略)等相关部门了解。可能存在的物业费、能耗费、水、电、大修基金、燃气、暖气、空调初装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提醒买受人在出价时谨慎考虑上述费用成本,理性出价,本次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查询,明确是否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法院不做过户承诺;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的税费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并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议价方式:(略)
经过竞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我院可以决定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价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额不足的,我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对恶意竞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者,视情况依法作出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
三、拍卖方式:(略)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禁止参拍的主体除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五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限购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受限购政策影响,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如拍卖标的属政策性房屋需补缴土地出让金或综合土地价款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如拍卖标的属集体土地,受我国土地流转政策的限制,房产仅限于本村组织成员竞买,竞买人请自行前(略)不动产管理部门了解并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或咨询专业律师,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和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它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税、费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的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如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申请书,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申请人提交免交保证金申请的,应于竞价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申请书,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免交保证金参与购买权。应当事人已在本拍卖公告前以能够确认知悉的合理方式:(略)
十、(略)将竞买人向京东收银台账户内缴纳的相应的保证金冻结,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南阳高新技术产业(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日的次日起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略)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略)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略)银支付限额的业务。(略)银支付限额,(略)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略)
(略)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略)-1394.html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略)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日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略)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略)上公告。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略)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略)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略)1
房屋咨询电话:张法官(略)
(略)3
预约看样电话:0377-(略)(拍成法辅)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此公告在“(略)”上发布
(略)址:(略)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