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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货场路(广东省金属材料公司旧址)一座、二座地块及其上盖建筑物”出租项目预披露

所属地区:广东 - 清远 发布日期:2024-03-14
所属地区:广东 - 清远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其它披露信息披露规则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联系方式:(略)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略)(以下简称“委托方”)(略)对“(略)地块及其上盖建筑物”出租项目进行信息预披露。
详情如下:
一、出租面积
1.堆场面积:27124.22㎡
2.4层建筑占地面积:181.62㎡、建筑面积:726.48㎡
3.1层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955.88㎡
合计土地面积:28261.72㎡、建筑面积:1682.36㎡。(场地按现状移交)
二、租赁年限
5-9年,自移交场地之日起计。
三、用途
仓储物流类等。
四、场地改造要求
1.按照规划条件、规划部门审批意见实施;
2.承租方对场地进行改造前,需向出租方提供书面改造方案文件,改造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面硬化、围墙修补、水电及消防设施设备等,有关改造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原则上不得拆除现有建筑物;
4.除出租方违约导致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外,其他条件下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到期终止、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承租方单方解除以及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等),承租方在宗地上新建或扩(加)建物业以及水电、消防类设施设备权属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
五、其他条件
1.承租方租赁本宗地原则上须按规划条件使用;
2.承租方按照规划条件及规划部门审批意见,在本宗地上新建、扩(加)建的物业,如出租方(宗地权属方)有办理产权需求的,承租方需配合提供有关审批、建设及验收等资料;
3.如涉及宗地所在地有关管理费用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略)
项目附件
披露规则
公告开始日期(略)
公告期(工作日)10
公告结束日期(略)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特别提示:
1.本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意向承租方或接收本预披露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不作为正式披露或交易的依据。以上信息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略)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凡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意向承租方,(略)联系。
3.委托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对项目标的对象、价格和处置方案等作调整。
4.本项目最终信息披露以在委托方进行正式披露的信息为准。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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