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昆征预告〔2024〕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
(略)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
(略)农民集体、玉山镇燕桥浜村农民集体、玉山镇燕桥浜村二组农民集体、玉山镇燕桥浜村四组农民集体、玉山镇燕桥浜村五组农民集体、玉山镇燕桥浜村九组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6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
(略)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略)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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