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债权的营销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略)债权进行处置,截至
(略),债权总额9,106,702.33元,其中债权本金7,799,240元,利息1,307,462.33元,其他权益0元。(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担保方式:
(略)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长春和平支行,此次转让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人民币7,799,240.00元,利息人民币551,082.95元,挂账费用8,000.00元,孳生利息756,379.38元(自2021年11月15日计算至2022年10月30日),债权总计人民币9,114,702.33元。贷款方式:
(略)
三、抵质押物基本情况
抵押物分别为:①证号为房权证长房权字第SY
(略)号的厂房,面积:4,217.53平方米,结构为砖混结构,总层数共一层,规划用途为工业,面积4,217.53平方米。②证号为德国用(2016)第
(略)号的土地,面积:8,88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61年1月15日。抵押物存在法院查封和被他人占用的情况。
四、保证人基本情况
-
五、资产亮点
(略)长春和平支行,此次转让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人民币7,799,240.00元,利息人民币551,082.95元,挂账费用8,000.00元,孳生利息756,379.38元(自2021年11月15日计算至2022年10月30日),债权总计人民币9,114,702.33元。贷款方式:
(略)
六、其他情况说明
-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欢迎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合作事宜,详情咨询请致电或来函。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朱婷婷 |
|
【联系电话】 |
15385137696 |
【客服微信】 |
153851376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