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略)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温馨提示为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个人权益,防范社会保险待遇冒领、多领等行为发生。现就开展2024年
(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一)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按月领取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人员。
(二)按月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三)按月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人员。
二、认证周期
认证周期采用递延计算方式:
(略)
三、认证方式:
(略)
(一)自助认证。
通过“皖事通”APP或者微信:
(略)
(二)社会化服务认证。
高龄、病重、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工伤人员无法完成自助认证的,可向居住
(略)、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预约上门认证服务;机关事业单位:
(略)
四、补充事项
(一)对于一个认证周期内未认证的企业退休人员、工伤待遇领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
(略)
(二)退休人员死亡、失踪、服刑等丧失领取资格的,参保单位: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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