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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

所属地区:吉林 - 吉林 发布日期:2024-02-01
所属地区:吉林 - 吉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政府采购
更新时间:2024/02/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
吉财采购规〔2023〕1号
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办公厅,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长(略)财政局、梅(略)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各集中采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政府采购实际情况,经省政府同意,现制定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如下: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略)
品目
编码
备注
信息化设备
1
服务器
A(略)
2
台式计算机
A(略)
3
便携式计算机
A(略)
4
(略)由器
A(略)
5
交换设备
A(略)
(略)交换机等。
办公设备
6
复印机
A(略)
7
投影仪
A(略)
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除外。
8
多功能一体机
A(略)
具有多种办公功能的设备入此,例如带有打印功能的复印机等。
9
触控一体机
A(略)
包括室内型、户外型触摸屏/互动屏等。
10
打印机
A(略)
11
LED显示屏
A(略)
12
液晶显示器
A(略)
13
扫描仪
A(略)
14
碎纸机
A(略)
车辆
15
轿车
A(略)
16
越野车
A(略)
17
小型客车
A(略)
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
18
中型客车
A(略)
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的载客汽车。
19
大型客车
A(略)
车长大于或等于6000m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
机械设备
20
电梯
A(略)
包括载人电梯、载货电梯、载人、载货两用电梯、消防电梯等。
电气设备
21
不间断电源
A(略)
包括后备式不间断电源、在线式不间断电源等,也称UPS。
22
空调机
A(略)
家具和用具
23
家具
A(略)
办公用品
24
复印纸
A(略)
包括再生复印纸。
信息数据类无形资产
25
基础软件
A(略)
(略)(略)、中间件、办公套件等。
26
支撑软件
A(略)
包括需求分析软件、建模软件、集成开发环境、测试软件、开发管理软件、逆向工程软件和再工程软件等。
安全服务
27
保安服务
C(略)
指由安保人员提供的门卫、巡逻等一般性安全服务。
云计算服务
28
云计算服务
C(略)
指以云计算技术和模式为主要特征的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基础服务、平台服务、应用服务等。
电信服务
29
(略)络接入服务
C(略)
指通过信息采集与共享的传输通道,(略)络的连接服务。
保险服务
30
财产保险服务
C(略)
仅包括车辆保险服务。
鉴证服务
31
资产评估服务
C(略)
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物业管理服务
32
物业管理服务
C(略)
指办公场所或其他公用场所水电供应服务、设备运行、门窗保养维护、保洁、绿化养护等的管理及服务,包括: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住(略)、公寓等物业的管理服务;
——(略)物业管理服务:(略)、单位:(略)
——车站、机场、港口码头、医院、学校等物业管理服务;
——其他物业管理服务。
法律服务
33
法律服务
C(略)
法律鉴证和咨询除外。
审计服务
34
审计服务
C(略)
指按照公认的会计原则,审查某机构的会计账册和其他单据的服务,跟踪审计服务归入此类。
印刷和出版物服务
35
印刷服务
C(略)
维修和保养服务
36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C(略)
包括载货汽车、汽车挂车、乘用车等车辆的维修和保养服务。
37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C(略)
仅包括车辆加油服务。
注: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略)有特殊要求,(略)统一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属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由各主管预算单位:(略)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略)(州)级单位:(略)
会议费以及水、电、燃气、集中供热取暖费等有明确国家或地方统一收费标准的采购项目,采购人:(略)
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各市(州)、县(市)统一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及标准。
(二)驻(略)以外的省直预算单位:(略)
(三)涉密采购项目应按照涉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转发: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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