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部门意见:
洛环洛表〔2024〕02号
(略)(略)
涧东、涧西供水厂提标改造工程(涧西水厂)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略))
(略)编制的《
(略)(略)涧东、涧西供水厂提标改造工程(涧西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我分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该项目位于
(略)交叉口东北角,主要对涧西水厂进行“超滤膜处理+纳滤膜处理”深度处理工艺改造,新建双膜车间规模5万m³/d。项目总投资5828.23万元,环保投资74.5万元,属于改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单位:
(略)
1、废气。施工期,应加强施工扬尘监管,严格落实《关于印发
(略))文件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施工工地必须落实“七个100%”;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收集处理,施工废水分别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后就近
(略)(略)。运营期,超滤反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上清液返至前段处理单元,不外排。化学清洗废水经中和池添加氢氧化钠或柠檬酸中和达标后
(略)(略)。纳滤过程产生的浓水直
(略)(略)排
(略)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略))三级标准
(略)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
3、噪声。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要求。运营期,设备噪声采取建筑隔声及基础减震等措施,声环境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相应标准要求。
4、固废。废超滤纳滤膜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5、严格按照国家、地区或地方的相关要求,做好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中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6、该项目若涉土地、规划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7、建设单位:
(略)
三、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
(略)
四、
(略)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洛龙大队负责对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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