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略)
通讯地址:
(略)
邮编:230601
项目名称:
(略)
(略)金属精密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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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略)
合肥经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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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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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拟投资76000万元,位于合肥经济技术
(略)(略)工业厂房,面积35000平方米,主要从事金属精密材料生产,投产后可年产金属材料精密零部件1500万件、铝冷挤压产品60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项目振光废水、振光后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废水、去应力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车间保洁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尾水、循环冷却排水、振光后纯水清洗废水及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达标后排入合肥经济技术
(略)污水处理厂处理。酸洗后清洗废水部分回用于酸洗工序,酸洗废水、酸洗后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处理,不外排。厂区只能设置一个规范的污水排放口。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喂料、密炼、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火花
(略)中火花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工业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注射、加热脱胶工序产生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酸洗工序产生的酸性气体经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抛光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应按规范设置。加强无组织废气防治,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新增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声
(略)域或厂界,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做到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情况。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后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持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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