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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省遵义县团山坡铝土矿(新建)项目)

所属地区:贵州 - 遵义 发布日期:2024-02-07
所属地区:贵州 - 遵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审批项目
更新时间:2024/02/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略)团山坡铝土矿(新建)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
(略)8((略)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略)2
通讯地址:(略)
(略)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编:550002
(略)
建设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略)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贵州省(略)团山坡铝土矿(新建)
(略)白岩村
(略)
(略)
(略)下属新建矿山,位于(略)(略)编制了《(略)贵州省(略)团山坡铝土矿(新建)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于2022年3月出具了《(略)贵州省(略)团山坡铝土矿(新建)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专家组评审意见重新公示结果的函》,并于同年6月颁发了采矿许可证,矿山生产规模10万t/a,矿区面积0.3922km2。
项目前期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略)
项目总投资3316.36万元,环保投资881.3万元,占总投资26.6%。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地面设施建设产生施工废水设沉淀池(后期地下开采经矿坑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前期露采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回用或农灌,不外排。后期地下开采前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或农灌。
严禁施工期污、废水排入落水洞(YR1)和岩溶洼地(YR2)。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施工组织,土石方开挖后及时送至填方处,并压实,以减少粉尘的产生;场区地面的硬化与绿化应在施工期同步进行。
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缩短工期,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将其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对运输车辆在驶离作业点时,对车身进行清洗;(略)进行清扫。
施工单位:(略)
(3)噪声治理措施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并在Ⅰ号露天采场南侧边界紧邻村民房屋处设置声屏障,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设备选型时,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量选取噪声小、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
加强车辆运输管理,运输任务尽量安排昼间进行,经过居民点时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处置
露采施工期部分废石用于工业场地填平,剩余与剥离表土分开暂存于排土场内,待露采终采后,全部用于露天采坑生态恢复。
后期地下开采工业场地挖方及Ⅳ、V号矿体首采工作面废石,全部回填露天采坑用于生态恢复。
施工中建筑装饰材料、水泥等包装材料、设备包装箱等废物,采取分类回收。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送入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略)
废油漆桶、废油料桶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略)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施工中不得将临时堆放的土石方任意弃置,以免遇强降雨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设计阶段要优化总体布局,禁止占用保护林地,并尽量少占用其它林地等植被较好的地块,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和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根据生产安排,在施工前对受征地影响的村民采取搬迁安置措施。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污水治理措施
前期露天采场废水和后期地下开采矿坑水共用一座矿坑水处理站,采用“中和调节+混凝沉淀+一级曝气+一级锰砂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规模720m3/d,处理后水质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2直接排放限值要求(其中Fe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1直接排放限值,Mn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前期露天采场废水全部回用,后期地下开采矿坑水大部分回用,剩余经排水管道外排。
前期露采开采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场地绿化用水,不外排。后期地下开采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2直接排放限值后经排水管道外排,该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A2/O工艺)处理,处理规模36m3/d。
排土场雨季淋滤水经淋溶水池(容积100m3)收集后泵入矿坑水处理站处理并回用。运矿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洗车池收集后循环利用。工业场地雨季淋滤水经场地淋滤水池收集后处理并回用。
(2)废气治理措施
前期露天采场及排土场粉尘采用洒水防尘措施,后期工业场地内储矿场设置棚架式结构并采用洒水防尘,(略)两侧设置喷雾洒水设置,(略)定期清扫。
(3)噪声治理措施
前期露天开采优选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保持设备润滑,夜间不生产,在Ⅰ号露天采场南侧边界紧邻村民房屋处设置声屏障。后期地下开采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基座减震,安装消声器等措施。本项目采取以上噪声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略)限值要求,各敏感点噪声预测值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略)限值。同时为了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略)四周做好绿化降噪的工作。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露采首采台阶剥离表土、剥离土石分别送排土场暂存,后续剥离表土、剥离土石直接回填采场(略)矿体首采工作面废石送露天采坑用于生态恢复,其余全部回填地下(略)。矿坑水处理站淤泥(干基)作矿石回收。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干基)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略)
(5)地下水环境
加强对项目“三废”管理,尤其是对矿坑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淋滤(溶)水池及排水管道的运行管理,矿山污、废水处理达标后尽可能回用,减少排放量,(略)进行硬化,储矿场采用棚架结构,加强对雨季淋滤水的管理,将其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加强对废石等固体废物的管理,保存好露天采场剥离表土,全部用于露天采场生态恢复。后期地下开采废石不出井回填井下(略)
露天采场周围设置截水沟,采场内废水经收集进入集水池,泵提至矿坑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复用不外排。
禁止利(略)内东部落水洞(YR1)排放废水及剥离土石。
(6)土壤环境
露天采场及排土场采用洒水防尘措施,IV、V号矿体地下开采场地内储矿场采用棚架结构及洒水防尘措施;装车点设喷雾降尘装置;场地周围及空闲地加强绿化,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树木,防止场地外逸粉尘对周围土壤环境产生影响。
加强对“三废”管理,尤其是对矿坑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淋溶水池等的运行管理,加强对排水管道的维护,确保污、废水达标排入鱼塘河(苟江水库坝下),严禁处理达标的污、废水随意漫流排放。
矿坑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和排土场淋溶水池采用钢筋砼结构,并采取防渗措施;各工业场地采取硬化措施;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对基础、地面及裙脚采取防渗;加强场地淋滤水收集,淋滤水池需采取防渗措施,避免污、废水入渗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贵州省(略)团山坡铝土矿(新建)环评报告书(报批稿公示版).pdf
评估意见
〔2024〕书26号关于对《贵州省(略)团山坡铝土矿(新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略)
公众参与说明(公示版).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略)9、(略)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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