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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项目编号:JXGY2024001)公开招标澄清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 - 宜春 发布日期:2024-01-16
所属地区:江西 - 宜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潜在供应商:
(略)委托,(略)招标代理:(略)
1、原招标文件中23、投标文件的初审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在开标前六个月(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内】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
佐证材料: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参与招标活动近6个月(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算)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纳税发票或电子缴款凭证);
(2)参与招标活动近6个月(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算)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纳社保发票或电子缴纳凭证);
(3)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佐证材料: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澄清如下: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在开标前六个月内(2023年8月-2024年1月)】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
佐证材料: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参与招标活动近6个月(2023年8月-2024年1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纳税发票或电子缴款凭证);
(2)参与招标活动近6个月(2023年8月-2024年1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纳社保发票或电子缴纳凭证);
(3)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佐证材料: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招标文件中“25、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内代理招标工程施工类(含EPC项目)项目业绩。”
澄清:工程施工类(含EPC项目):涵盖房(略)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
3、本项目拟派服务团队人员不接受退休人员。
4、请各潜在供应商在答疑澄清模块下载最新上传的答疑澄清文件,以最新上传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其余不变!
特此说明!

(略)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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