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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资格证书的通知

所属地区:内蒙古 - 乌兰察布 发布日期:2024-02-02
所属地区:内蒙古 - 乌兰察布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
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毕,现将资格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领取时间
2024年2月20日至3月7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证书需要提供的材料
1.考生身份证原件;
2.“(略)”((略).cn/)打印的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单;
3.“内蒙古(略)(略)”(https://(略))打印的年度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至少包含(略)年度)。
三、领取地点:(略)
考生按照本人报名时选择(略)(地区)领取资格证书,领取地点:(略)
地址:(略)
乌兰(略)
电话:(略)9
注:考生2024年2月20日至3月7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内蒙古(略)在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单查询。

四、资格证书代领
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考生需要携带的材料原件。
五、其他事宜
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内蒙古(略)(略)”已经自动更新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信息。需要持证人员本人登录“内蒙古(略)(略)”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传】菜单上传资格证书扫描件后信息方可生效。
考生应将《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
会计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应按照《内蒙古(略))规定按年度持续完成继续教育。
特此通知。
乌兰察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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