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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北海市银海区海映兰屿1期、2期不动产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 北海 发布日期:2024-02-05
所属地区:广西 - 北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管理人
(略)海映兰屿1期、2期不动产
的拍卖公告
(略)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3月7日10时至2024年3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处置单位:(略)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略)处分债务人财产,全程接受(略)人民法院监督。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略)
3.产权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交易环节一切税、费、变更登记等费用(包含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等其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处理。软件服务费和综合服务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上拍机构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标的物名称:(略)
标的物详细清单:
(略)
用途
位置
面积
第1次起拍价
保证金
加价幅度
1
商业服务
(略)不动产
32.94
208905.48
30000
1000
2
商业服务
(略)不动产
50.66
481928.58
60000
2000
3
商业服务
(略)不动产
37.38
355595.94
60000
2000
4
商业服务
(略)不动产
32.16
305938.08
60000
2000
5
商业服务
(略)不动产
40.63
386513.19
60000
2000
6
商业服务
(略)不动产
32.16
305938.08
60000
2000
7
商业服务
(略)不动产
32.16
305938.08
60000
2000
8
商业服务
(略)不动产
40.63
386513.19
60000
2000
9
商业服务
(略)不动产
41.77
397358.01
60000
2000
10
商业服务
(略)不动产
39.69
377570.97
60000
2000
11
商业服务
(略)不动产
33.11
314975.43
60000
2000
12
商业服务
(略)不动产
35.18
334667.34
60000
2000
13
商业服务
(略)不动产
33.11
314975.43
60000
2000
14
商业服务
(略)不动产
33.11
314975.43
60000
2000
15
商业服务
(略)不动产
35.18
334667.34
60000
2000
16
商业服务
(略)不动产
39.18
372719.34
60000
2000
17
商业服务
(略)不动产
40.84
388510.92
60000
2000
18
商业服务
(略)不动产
44.36
451141.20
60000
2000
19
商业服务
(略)不动产
44.36
451141.20
60000
2000
20
商业服务
(略)不动产
59.27
602775.90
100000
2000
21
商业服务
(略)不动产
64.55
656473.50
100000
2000
22
商业服务
(略)不动产
19.81
201467.70
30000
1000
23
商业服务
(略)不动产
15.82
160889.40
30000
1000
24
商业服务
(略)不动产
23.00
233910.00
30000
1000
特别提醒:
1、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管理人不保证标的物的使用功能、存在形态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竞买即视为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上述拍卖标的物相应的购买凭证原件无法提供。
3.上述问题不影响本次交易成交。
备注: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三、竞价时间和拍卖延时
1.竞价时间:2024年3月7日10:00至2024年3月8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保留价、起拍价和保证金
1.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略)
2、保留价、起拍价和保证金详见标的物详细清单。
五、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的保留价、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
2.标的物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予以必要的协助,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交易环节一切税费及变更登记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房产及土地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其他所欠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因各地税率、税费问题可能存在差异,该公告税率、税费仅做参考,具体税率、税费请到税务部门询问。)
4.管理人收取拍卖成交价款后仅提供收款收据,如需开具发票的,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因此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六、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第一次出价前,(略)并通过实名认证((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略)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3.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15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略)管理人,账号:(略)5,开户行:(略)北海分行)。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七、(略)费用
1、按照《技术服务费收取规则介绍》,为提升客户体验并提升竞卖服务质量,(略)为客户提供竞价技术服务(竞价功能),拍品信息综合展示服务,专属客服服务等,故向买受人收取相应技术服务费。(略)成交,(略)支付技术服务费,支付费用以页面展示为准。如发生成交后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情况((略)原因导致的除外),买受人仍负有支付技术服务费的义务。系统交易失败的情形(包含中止、撤回、流拍)不收费。
2、(略)成交价总额的0.5%作为京东技术服务费,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
3、综合服务费,成交后买受人需7日内在线上缴纳成交款的3%拍卖综合服务费,(略)广西服务商(万立金服)账户,户名:(略);账户:(略)(略);开户银行:(略)柳州分行。账户咨询电话:黎先生(略)
以上费用由竞价成功的竞买人支付。该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直接向京东支付,(略)广西全省授权服务商,非管理人收取,如买受人未支付该费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被冻结,影响拍卖最终成交,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略)收费规则。
八、拍卖标的交付
管理人在竞买人付清全部竞买款项之日起30日内(剔除解除抵押、过户登记等期间)办理成交拍卖标的交付手续。不动产交付按移交实际占有即视为完成交付。
拍卖标的完全交付前,关于拍卖标的管理、使用、收益权归管理人代表全体破产债权人行使。
九、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拍卖标的有关人员包括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债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目前,本次竞买无优先竞买人。
(略)账户。(略)拍授权委托书。如办理委托,委托材料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交至管理人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买受人征信等各种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管理人和协拍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样请提前预约。看样期间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管理人立场,仅供看样人参考,标的物的详情以实物现状及评估报告记载为准。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交易服务机构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略)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规格、数量及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竞买公告、标的物介绍中的财产明细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物的介绍及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土地及房屋的实际面积以办理产权证照时(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的结算支付。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认真考虑详尽调查后谨慎竞拍,一旦成交,管理人不接受任何理由的悔拍行为。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参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略)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5.在拍卖竞价前,(略)界面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详情。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充分理解、认可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的内容并接受约束。拍卖成交后,本公告及《竞买须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买受人应当遵照履行。
管理人咨询电话:项律师((略)),蒋律师((略)
交易服务机构咨询电话:宁先生((略)),梁先生((略)),李女士((略)
联系地址:(略)
京技术咨询电话:(略)
(略)管理人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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