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略)·
(略)(略)关于公开招引人才的公告》要求和工作安排,共需药师23名,本次计划首批招聘药师12名(药学9名,中药学3名)。现将招聘首批编制外药师资格复审、笔试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
2023年12月31日前投递简历、符合岗位条件、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有意向参加本次面试的首批药师序列报名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略)
(一)时间:2024年2月1日,上午8:00-10:30
(二)地点:
(略)
三、资格复审材料
(一)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略)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三)报考职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考核程序
硕士研究生,实行面谈考核,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其他人员采取“笔试+面试”考核,与对应岗位招聘名额,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因笔试缺考或其他原因该岗位达不到1:3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与硕士研究生同步进行。
五、笔试
(一)时间:2024年2月1日,上午11:00-12:00
(二)地点:
(略)
(三)内容:药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注意事项: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
(略)
六、面试
(一)时间:2024年2月1日,下午14:00开始
(二)地点:
(略)
注意事项:请通过资格复审和笔试的考生,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
(略)
七、录用
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考官现场无记名投票,按票数由高到低录取。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出现放弃录用资格者,按面试成绩排名,视情况可顺延递补一次。
八、签订协议
本次招聘系我院自主招聘。往届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已规培结业者,与医院签订意向性协议;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与医院签订三方协议。自医院通知签订协议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签订意向性协议或三方协议者视为放弃本次录用资格。正式到岗时,
(略)签订劳动合同,
(略)通知为准。
九、相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
(略)
(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
(略)
(三)
(略)体检合格证明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本次考核后续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
(略)(略)适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
(略)(略)
监督电话:
(略)(医院纪检监察室)
(略)·
(略)(略)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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