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龙霸顺兴(江门)
(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龙霸顺兴(江门)
(略)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龙霸顺兴(江门)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7003平方米,建筑面积11881.07平方米,年产塑料制品1475万件、吸塑托盘145万件、小型家用电器50万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
(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包装固废、金属边角料、
(略)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
(略)板、废过滤棉、废网版、废抹布、废包装瓶/罐等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
(略)
公众参与情况
(略)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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