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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关于宝鸡市金台区宝十路3号院1幢1层01号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 - 宝鸡 发布日期:2024-01-04
所属地区:陕西 - 宝鸡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拍卖公告
特别提醒: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需咨询,(略)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2月5日10时至2024年2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为:(略)(略)人民法院;(略)址:https://(略)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略)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商铺
议价:100万元;起拍价:100万元
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略)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起拍价的确定:本标的物双方当事人依照法释(2018)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双方议价方式:(略)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略)
七、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交易双方按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车辆违章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月29日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保证金:(略)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略)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户名:(略)(略)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
(略)(略)(略)
开户银行:(略)宝鸡金台支行
(略)(略)0
2.(略)上付款方式:(略)
3.拍卖未成交的,(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付清款项后及时到本院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
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详细信息可在“(略)(略).cn)”上查询。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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