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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天门山段凤鸣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融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标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 - 芜湖 发布日期:2023-05-31
所属地区:安徽 - 芜湖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5/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长江天门山段凤鸣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融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成交结果公告
一、(略):WH18CG2023FW9874((略):FS(略)470号)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编制长江天门山段凤鸣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融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协助甲方完成《长江天门山段凤鸣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方案》中资金平衡与投融资方案编制工作、协助甲方与金融机构做意向沟通,明确项目融资条件,对项目的规划、可研等要件提出优化调整意见。
服务要求:编制提交最终版《长江天门山段凤鸣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可研报告》。成果形式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至少4份,电子版至少1份。
服务时间:45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0〕489号)、《关于开展安徽省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1〕36号)等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诚、夏治斌、王昭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费=成交价×1.2%
收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略)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3、中标供应商业绩:①无锡(略)马山EOD一期工程项目;②泰兴高新技术产业(略)EOD项目。
4、被否决投标单位:(略)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略)
(2)采购人:(略)
(3)被质疑人名称:(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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