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略)组织本次汽车吊、叉车、柴油卧泵集中招标租赁工作,
(略),
(略)哈
(略)单位:
(略)
1轨道车GC290台27预计2023年6月进场,具体以招标人:
(略)
2轨道平板车PC40台47
3轨道车GC290台12
4轨道平板车PC40台22
合计9
1.租赁时间3个月内,进出场费用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时间4-6个月内,进出场费用双方各承担一半;租赁时间大于6个月,进出场费用全由出租方承担。
2.轨道车燃油由承租方承担。
3.设备的大修和日常维修保养由出租方负责实施,提供满足使用的易损件和维修报验配件作为备用。出租方所提供司机及车长同时需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24小时响应服务。
4.原则上要求截至投标截止日,设备出厂日期在4年内。
5.承租方施工场地内进场及退场时的吊装费由承租方承担,吊装时的人员和工具用具由出租方承担。
6.考虑哈尔滨极寒天气,最低气温可达零下40摄氏度,出租方需对各部件做好冬季防护措施。
7.中标单位:
(略)
8.设备退场时,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则视为可达到退场条件,出租方应充分考虑到设备租赁过程中的磨损、损耗等。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租赁设备种类、供货时间等(详见招标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设备租赁资质的一般纳税人。2、设备要求:投标人必须拥有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设备,且设备性能满足招标要求。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近3年(2020至2022年)财力状况良好,有执行出租商有良好的资金保障。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内供货业绩,必须具有地铁施工的业绩证明。5、安全质量要求:投标人具有机械设备租赁良好的安全质量服务意识,且在租赁中未发现重大设备安全质量问题。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二公局黑名单,与中国交建、中交二公局所属项目无法律纠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略).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7、投标人按照项目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费用含在投标报价里。8、投标人法人代表只允许授权一个委托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投标事宜。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联系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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