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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度电量传感器性能测试设备、电能质量智能化监控分析设备和模拟电能质量发生器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1-JH15KY-1301)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发布日期:2021-12-27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12/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主要内容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2021-JH15KY-1286
三、采购内容:
(略)
名称:(略)
计量单位:(略)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略)
★质保期

(略)电能质量与电力测量实验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付
(略)
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
高精度电量传感器性能测试设备
1.1
精密测试电源

1
1.2
光电式互感器现场测试仪

1
1.3
交直流电表/变送器校验装置

1
2
电能质量智能化监控分析设备
2.1
电能质量检测记录仪

1
2.2
手持式电能质量分析仪

1
3
模拟电能质量发生器
3.1
(略)发生器

1
3.2
电能功率标准源

1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略)
(三)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①(略)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④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略)
(四)通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略)
(五)具有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原总装备部)批准的装备承制单位:(略)
(六)通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二证合一则无需提供,仅提供装备承制单位:(略)
(七)单位:(略)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或转包。
(九)投标单位:(略)
五、招标文件发出时间、地点:(略)
(一)发出时间:于2021年12月27日起,至2022年1月4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二)发出地点:(略)
(三)★疫情防控要求:1.报名须提前电话预约(至少提前一天电话预约),无预约概不受理。2.领取方式:(略)
(四)接受报名时供应商须递交的材料(请看清楚要求,需按照下列顺序及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略)
1)企业单位:(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公告下载链接附件1);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在职员工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时需提供,(略)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单位:(略)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2019或2020任一年度审计报告;如事业单位:(略)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本公告下载链接附件3);
6)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略)
7)具有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原总装备部)批准的装备承制单位:(略)
8)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验看,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已通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但证书未下发的,需由相关部门提供通过审核且具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有效证明)(二证合一则无需提供,仅提供装备承制单位:(略)
9)投标单位:(略)
10)投标单位:(略)
11)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公告下载链接附件4);
12)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企业提供,事业单位:(略)
13)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略)
14)①(略)(略))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的证明材料;
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证明材料;
④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略)
以上①-③(略)站所要求的4个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查询途径:①(略)首页→选择“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版块、“供应商暂停名单”版块;②(略)站首页→选择“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版块;③(略)站首页→“信用服务”版块→选择“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非信用报告))
15)投标单位:(略)
16)投标单位:(略)
相关表格及内容见本公告附件。因复印件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略)
说明:以上要求为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报名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略)
六、开标时间、地点:(略)
开标时各投标单位:(略)
七、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略)”上发布。
2.申请人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3.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向采购方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4.投标单位:(略)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九、纪检监督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KY1301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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