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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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略)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
(略)至
(略)
撰写单位:
(略)
(
(略)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略)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
(略)获取:
(略)
一、
(略):JH
(略)217项目名称:
(略)
本项目为固定预算报价,投标人投标总价需要按各包组最高限价等额填报,多或少于各包组最高限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投标。
投标报价:工时单价以比率、配件材料以加价率方式:
(略)
1.比率是指在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2.加价率=(加价后价格-进货价)/进货价×100%。进货价以进货台账为准。
包组名称:
(略)
工时费和材料费最高限价:工时单价不得超过5元/工时,工时量按《辽宁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手册》(2010版)执行,配件加价率不得超过20%,超过前述规定的为无效投标。
服务时限:合同签订后二年。
成交供应商:(2家)
付款方式:
(略)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验收合格,按每月实际维护金额结算
每月实际发生额的100%
服务内容及要求
技术规格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服务维修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安全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配备件附工具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一、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在
(略)城区内须具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维修经营场所。
2.投标人
(略)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具体为:
(1)具有汽车整车维修企业资质;有能力对所维修车型的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的汽车维修企业。
(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为独立的法人,能够独立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3.经营修理用场地≥200平方米;双柱式举升机≥1个;地沟≥1个;大型室内车辆修理厂房≥1个;大型胎压充气泵≥1个;能够满足至少4台以上消防车辆同时停放,不影响消防队伍执勤战备需要。
4.应具有电脑维修检测设备1台。
5.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3、4项要求的照片(放在投标文件中)及影像(U盘单独密封)
(略)公章。(如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维修标准及要求
1.更换配件要经采购人:
(略)
2.大修车辆(发动机)保修二年或者八万公里以上,其它部位维修保修至少半年以上。
3.更换三滤,只收取材料费用。
4.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须免费更换。
5.电器维修要规范,禁止乱改、乱接、乱换,确保不使用代用材料。
(略),须免费恢复,并赔偿损失。
6.中标人须按车辆派修单进行维修,不得越位修车。无车辆派修单而进行修理,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7.采购人:
(略)
8.免费上门检测车辆,单车每年至少免费上门检测二次。采购人:
(略)
9.发生交通事故时,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
(略)
10.中标人在维修过程中弄虚作假,谎报维修费用的,发现后采购人:
(略)
11.中标人修竣的车辆,如原有故障尚未安全排除或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未被发现和未解决的,造成交通事故的,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12.因消防队伍属于24小时待命状态,工作性质极为特殊。中标人需满足常备至少一名有维修大型特种车辆的技术人员24小时本单位:
(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二年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优先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002预算金额(元):300,000.00最高限价(元):300,000.00采购需求:查看本次采购为二个项目包。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包组内不允许缺项。
本项目为固定预算报价,投标人投标总价需要按各包组最高限价等额填报,多或少于各包组最高限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投标。
投标报价:工时单价以比率、配件材料以加价率方式:
(略)
1.比率是指在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2.加价率=(加价后价格-进货价)/进货价×100%。进货价以进货台账为准。
包组名称:
(略)
工时费和材料费最高限价:工时单价不得超过5元/工时,工时量按《辽宁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手册》(2010版)执行,配件加价率不得超过20%,超过前述规定的为无效投标。
服务时限:合同签订后二年。
成交供应商:(2家)
付款方式:
(略)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验收合格,按每月实际维护金额结算
每月实际发生额的100%
服务内容及要求
技术规格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服务维修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安全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配备件附工具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一、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在
(略)城区内须具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维修经营场所。
2.投标人
(略)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具体为:
(1)具有汽车整车维修企业资质;有能力对所维修车型的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的汽车维修企业。
(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为独立的法人,能够独立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3.经营修理用场地≥200平方米;双柱式举升机≥1个;地沟≥1个;大型室内车辆修理厂房≥1个;大型胎压充气泵≥1个;能够满足至少4台以上消防车辆同时停放,不影响消防队伍执勤战备需要。
4.应具有电脑维修检测设备1台。
5.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3、4项要求的照片(放在投标文件中)及影像(U盘单独密封)
(略)公章。(如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维修标准及要求
1.更换配件要经采购人:
(略)
2.大修车辆(发动机)保修二年或者八万公里以上,其它部位维修保修至少半年以上。
3.更换三滤,只收取材料费用。
4.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须免费更换。
5.电器维修要规范,禁止乱改、乱接、乱换,确保不使用代用材料。
(略),须免费恢复,并赔偿损失。
6.中标人须按车辆派修单进行维修,不得越位修车。无车辆派修单而进行修理,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7.采购人:
(略)
8.免费上门检测车辆,单车每年至少免费上门检测二次。采购人:
(略)
9.发生交通事故时,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
(略)
10.中标人在维修过程中弄虚作假,谎报维修费用的,发现后采购人:
(略)
11.中标人修竣的车辆,如原有故障尚未安全排除或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未被发现和未解决的,造成交通事故的,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12.因消防队伍属于24小时待命状态,工作性质极为特殊。中标人需满足常备至少一名有维修大型特种车辆的技术人员24小时本单位:
(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二年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优先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总则27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
(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
(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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