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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淮钢-轧辊(φ495×700)-GBPBJ210531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1-09-24
所属地区:江苏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09/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RSGHG(略) 询价单标题: 轧辊(φ495×700)
币种: 人民币 (略): GBPBJ210531
税率: 13% 询单类型: 采购
定量/定价: 定价定量 询价单状态 报价中
报价开始时间: (略):40:00 报价截止时间: (略):30:00
是否定向: 定向 保证金额: 30000.0000
招标期限: 物料总项次: 1
供货开始时间: (略) 供货结束时间: (略)
采购组织: 沙钢淮钢 轮次: 第1轮

序号物料代码物料名称:(略)
1E(略)轧辊(HSD55、5#)轧辊(HSD55、5#)......φ495×700(轧(略))......6.0000支
条款名称:(略)
一、招标范围:见明细表、技术要求明细表。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1.轧辊使用的现场参数:1.1.轧辊用于轧制钢种有:GCr15、20CrMnTi、60Si2Mn、60Si2CrA、28CrMnMo、50CrVA、45#、40Cr、20CrMo、、Y12等优特钢;1.2.轧制规格:见技术协议;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2.1.轧辊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轧钢厂一轧车间轧辊技术要求(φ495*700)》、《铸铁和铸钢轧辊技术协议》;2.2.加工要求(略)严格按照需方所提供的图纸加工轧辊。投标方的制造加工应满足淮钢的技术要求(具体的加工要求详见轧辊加工图),并保证各种接触面的加工精度,使得轧辊运行平稳,并具有良好的反复弯曲强度、抗拉强度和冲击韧性及良好的使用性能,轧辊必须为离心复合浇铸(特别要求除外)。如不征得淮钢的书面同意,不得降低技术要求的难度,不得更改轧辊的加工要求。(略)所有轧辊锐角必须全部倒成圆角。2.3.在轧辊正常使用情况下不得出现断辊、掉块、裂纹及影响产品质量的缺陷;2.4.本招标书及投标书以外的技术要求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铸铁轧辊执行GB/T1504标准,铸钢轧辊执行GB/T1503标准,相应的轧辊材质见《轧辊技术要求》;2.6.供方应保证轧辊每道孔型使用过钢量,过钢要求见《淮钢轧钢厂铸铁和铸钢轧辊技术协议》,具体见附件。2.7.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达到使用要求(如果因淮钢生产原因未使用,货到三个月内予以先行结算),以先到为准,如标的物有质量问题,卖方承担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或更换的责任。
三、交货时间、地点:(略)
四、报价价格为一票结算价,包括供货产品、包装、运输、13%增值税等所有费用,并不受(略)场涨价和国家政策调整因素的影响。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5.1.所有轧辊辊颈涂油包扎,简易包装,其费用由供方承担。5.2.供方交货时必须带检验质量证书。5.3.交货时轧辊大头端部上必须打印实际硬度值、硬度层深度(离心浇注的轧辊)、辊号、供方标记,不得打印硬度范围。
六、验收标准、方法:货到按图纸验收外形尺寸,以满足现场使用且达到技术协议、技术要求的为合格(如果因淮钢生产原因未使用,货到三个月内予以先行结算)。
七、违约责任:(1)标的物出现《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六条、第七条列示的情形,卖方承担与该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各项罚款上限金额相同的违约金。(2)因卖方原因交货每延期1天,卖方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若延期交货超过30天,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卖方仍需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迟交货造成损失等),延期扣款最高累计不超过相应延期部分总金额的10%。(3)卖方承担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或更换的责任。(4)违约造成买方其它损失,卖方需给予全额补偿。(5)无论如何,在本合同项下因卖方违约赔偿买方总额不超合同总金额的五倍或标的物金额的十倍。2.如标的物有质量问题不能满足需方使用,供方承担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或更换的责任,已经报账的扣除相应的货款,同时对属于供方责任的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赔偿责任。供方产品若再三出现质量问题,需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直至暂停或取消供方供货资格。正常工况下发生断辊、影响使用的裂纹供方应免费提供新辊,由此对招标方造成设备损坏、产品质量缺陷由供方负责。
八、货款结算:1.付款方式:(略)
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告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有效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它约定:1.投标方应确保所制作或供货的产品具备相应的资质。即便招标方邀请了投标方参与投标,但若投标方不具备相应资质,投标方应主动提出并放弃该项目,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确保所制作或供货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厂家或个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导致招标方的相关经济损失由投标方负全责。(2)(略)的招投标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解释权属于淮钢招标办。投标单位:(略)
附件名称:(略)
铸铁和铸钢轧辊技术协议(略)
轧钢厂一轧孔型吨位技术要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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