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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副食品及燃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1-09-16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副食品及燃料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副食品及燃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1-JHNLJX-W1001)CLF0121JM01JG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0-3390080-6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范先生 电话:0750-57520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熊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0-3390080-607

代理机构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131号中信银行大厦140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副食品及燃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副食品及燃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1-JHNLJX-W1001)CLF0121JM01JG06
三、项目概况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服务期
包组1 副食品 1 人民币1900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包组2 燃料 1 人民币97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四、项目地点
本项目的地点:广东省台山市下川岛
五、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计划下达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直接控股企业,且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权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供应商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直接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对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八)(适用于包组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报价方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九)(适用于包组2)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09月16日至2021年09月24日(09:0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131号中信银行大厦1403室。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可采用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或线上提交报名资料任意一种方式报名。
1. 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下述报名资料在发售时间到达发售地点,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通过。
2. 线上提交报名资料: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进行报名及上传报名资料流程。
(四)报名资料要求: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列)的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提供《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供应商可登录链接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直接控股企业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5.提供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6.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7.(适用于包组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报价方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8.(适用于包组2)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组,售后不退。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第一部分“投标邀请”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六)具体汇款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账号:9550880212701900185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10月09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9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131号中信银行大厦1403室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9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131号中信银行大厦1403室会议室。
十、公告媒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网(www.chinaps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具体的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十二、现场勘察或者标前答疑会
(1)本项目不举行项目现场勘察或者标前答疑会。
十三、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0750-5752069
传真:/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获取《谈判文件》咨询电话:谢小姐0750-3390080-609
项目联系人:熊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0-3390080-607
邮箱:cailianjm@163.com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131号中信银行大厦1403室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采购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6日

 

 

二、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9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附件:
附件1: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直接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直接控股企业
书面声明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声明:本公司(企业)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直接控股企业,且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权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并承诺在合同履约期间,我方公司严格按上述规定,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与我方终止合同。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21年(…)月(…)日
 
附件2: 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贵公司组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副食品及燃料采购项目(2021-JHNLJX-W1001)CLF0121JM01JG06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四、《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五、未经采购人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人按国家和军队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21年(…)月(…)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9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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