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淝河左堤白塘至高庄段堤线调整建设工程堤防绿化及护坡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GCZX-CS-
(略)
开标时间:2021年9月15日8:30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工期:90天
工程质量:合格
评标情况:经评审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潘孝明
(略):皖
(略)5
投标报价金额:
(略).72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MA2N2JH10Q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9月18日17:00
公示期满,中标单位:
(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略)
其中,下列异议应当按规定的时间提出:
(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间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二)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
(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或者评分存在错误的,有权在评标过程中或者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评标委员会提出异议。对评标过程收到的异议,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结束前做出答复;对评标结束后收到的异议,评标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做出答复。评标过程、评标报告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正,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关于投诉: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略)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
(略)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略)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
(略)
建设单位:
(略)
招标服务单位:
(略)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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