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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遥感技术违法建设摸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苏州 发布日期:2021-07-30
所属地区:江苏 - 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SZZJ2021-Y-C-008-001。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项目目标和采购内容(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1、标的的名称:(略)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服务范围:苏州工(略)(除(略)域与水域外),约174平方公里。
服务内容:
现有识别依据数据收集:建设工程规划批准图、建设工程竣工图、区域地形图等。
影像获取:(略)
数据识别:利用卫星影像数据,结合现有规划审批材料进行比对分析,对疑似违法建设成果进行识别,并根据地名地址:(略)
数据入库:将识别成果进行检查、坐标转换等,将符合要求的数据进行数据入库及关联。
成果提交:(略)进行处置,并提交相应的成果报告。
项目地点:(略)
服务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每周5个工作日×12小时免费服务热线,对采购人:(略)
验收要求:标的物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并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所作承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完成全部采购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单位:(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1年7月31日至2021年8月6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无。
注:
1、(略)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略)
3、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4、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略)(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5、投标人(供应商)(略)上下载/获取:(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1年8月10日9点00分时至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执行。
3、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清查并处理现有违法建设,故开展此项目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此类供应商是:无。
5、苏州工(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略)0。
6、响应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1)采购人:(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3。

(略)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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