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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灵璧县2019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发布日期:2019-1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璧县2019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采购 (项目名称)己由 宿州市水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宿水农函【2019】121 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灵璧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灵璧县2019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璧县境内 。
2.2、招标具体范围:灵璧县2019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采购涉及杨北水厂改扩建、向阳水厂改扩建、官庄水厂改扩建、黄湾水厂改扩建、虞姬水厂西集分水厂、张集水厂改扩建、游集水厂改扩建、娄庄水厂改扩建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货物清单。
2.3、计划工期:40 日历天。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1455956.47元(含暂列金5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独立法人资格;
(2)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含PE管材和管件);
(3) 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履约能力。
(4) 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PE管材、管件)
(5) 自 2014 年 1 月(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今具有至少 1 项合同价 140万元及以上的含 PE 管材管件供货业绩;
(6)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包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① 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② 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投标人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在宿州市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资格且处于处罚期内(投标人出具承诺书并加盖章)。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 11 月 08 日9时00分。
招标文件获取:需登记备案

请联系下方联系人进行备案

联系人: 艾于

手机:17718346697

QQ:2375253306

温馨提示:本项目必须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详情请点击查看→投标人信誉要求: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持有A级企业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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