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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关于沈阳市于洪区阳光路22-1号162(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19-01-21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19/01/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162(第二次拍卖)的公告法院公告|公告时间:(略):36:00(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02月11日10时至2019年02月12日10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略)(https://(略))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略),建筑面积为151.29平方米的(复式结构)房屋(标的物拍卖范围以评估报告显示内容为准,不含动产)
该标的物欠费情况不详,请买受人自行了解。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略)元,起拍价:(略).95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略)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七天前与本院联系。
八、(略)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02月2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略)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联系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联系人:(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
咨询看样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辽宁(略)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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