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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2019年公务保障用车租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 - 赤峰 发布日期:2019-01-21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2019年公务保障用车租赁
采购项目询价公告(变更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2019年公务保障用车租赁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有意向的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1.2采购内容:中国铁塔赤峰市分公司拟租赁一辆新款迈腾(自动)轿车作为公司公务保障用车,租赁期为半年。租赁公司所提供用车配备标准为排气量在1.8升(含)以下、新车市面价格在18万元以内,车辆已使用不超过1年,公里数不超过2万,车况良好,车辆具备第三者责任险不少于100万、司乘人员险不少于5位,车损险、交强险等。
1.3预算金额:9万元(不含税);
1.4声明:本项目第一次公告后,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或参与评审后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进行第二次公告;第二次公告后,如报名供应商仍不足三家则与实际参与报名供应商进行谈判,确定采购价格;
1.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单位为1家,100%分配份额; 按照价格由低到高推荐2名中选候选人,采购人根据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1名中选人,如有中选单位在合同签订前自动放弃中选,则按评审报告中选候选人推荐顺序依次替补相应家数。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详见应答一览表;
二、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同时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备采购项目所指产品的生产销售资质。
2.2应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应答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2.3参选人具备车辆租赁相关资质或营业范围包含汽车租赁服务;
2.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本次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已进入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以投标报名,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诚信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媒介上发布。
联系人:徐敏
联系电话:18510906453
QQ在线:1049133748
微信: bidding168
邮箱:10491337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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