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项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质量要求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服务要求不一致,现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内容为准,即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402日历天,其中:勘察阶段监理/日历天,设计阶段监理/日历天,施工阶段监理402日历天,保修阶段监理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质量要求: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其他工作的监理服务标准应符合并达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略)的规定及要求,并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增加计算方法:
本工程计费额为14551.85万元
1、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监理服务费=298.17万元(施工监理收费基价)×1.0(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298.17万元下浮20%:298.17万元×(1-20%)=238.54万元
3、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1)监理机构和诚信评分标准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得2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得5分。
现更改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得2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监理资质得5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
(略)问题导致生成的招标文件有误,现系统已完成调整,请各投标单位:
(略)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按以上变更后的内容执行,其余不变。
招标人:
(略)
(略)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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